五、社会心理学倾向、一般与社会二者间的相互作用
人们可以把精神生活设想为社会化的机体生活,因为在分析时,精神便消失在其机
体根源和社会呈现之中。这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以导致人们走向双重还原主义,即有机
论的还原主义和社会学的还原主义。或者人们会站在辩证的或关系的立场用一系列分成
等级的相互作用的概念来代替还原的概念。然而我们看到,在有机论领域和物理主义领
域,第一种倾向尽管强调解释的结构主义方面却明显地让步于第二种倾向。在个人与社
会群体关系方面,人们也看到同样的演变:那些最初强调精神机制和行为的社会性方面
的理论都趋于把个人高级心理所包含的一切归结到社会学这一方面。但是,随着人们能
更好地把各个人所共有的、普遍的东西,换言之就是“结构”,和每个人在个人专业化
活动过程中所能发明的或与众不同的东西分离开来,这一问题在提法上也发生了相当深
刻的变化。根据目前的倾向,问题确实不再侧重于确定个人达到了何种社会化的程度
(人从生至死一直在社会化,但社会化的方式则各不相同),而是辨认有机结构与社会
结构之间是否存在着社会的全体个体成员所共有的或“普遍的”的、但不必专门是社会
性的结构,以及这三种实在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什么。
A.在这里完全没有必要重叙就下述问题所发生的古典的争论历史:“即社会造就个
人呢?——这一点对于语言来说是很明显的,同时杜尔克海默认为就自然逻辑、道德感
情等而言也是如此——还是个人以其“自然”的或机体的倾向造就社会——如卢梭和在
发现社会学之前一般所认为的那样,以及那些不属于所谓文化主义亚学派的精神分析主
义者和其他研究那些很少受特定社会影响的行为的学者所认为的那样。这个问题如果只
放在成人心理的领域,实在有点太象到底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这个同样是古典的问题。
但是,如同生物学通过研究雏鸡并同时把鸡与蛋归结为具有发生性、个体发生性和
本能特性的动态结构——这就要求对遗传性、发展和行为进行并列的研究,而不是单独
对行为进行研究——而克服了这一问题,对个体心理与社会生活之间关系的研究同样也
不能归结为对完成的或成人的行为的研究。正如杜尔克海默所清楚地看到的那样,人类
最为特殊的社会现象就是新的一代是由老的一代培养的,而培养又是通过外部的传授或
广义的教育传授(从语言到经济与政治的约束)来进行的,不象动物的许多家族的或社
会的本能那样是由遗传得来的。但这并不妨碍新生的一代一出世就已经具有遗传的特征,
其中之一就是非社会传递的神经系统,同时社会化的过程也根本不能归结为给“白板”
打烙印。因为要了解社会带给个人些什么,仅仅证明成人除了思考(但思考仍然部分地
是从教育得来的)、某些知觉结构(但语言、暗示仍然可以影响它们),某些幻想(还
有……)等等之外,几乎一切都是社会化的,那是不够的。相反,确切地认识以下各点
倒很重要:
(1)人类遗传的心理财富。要认识这一点并不简单,因为甚至在精神分析学家之
间也对“俄狄普斯”倾向等等是属于“本能”范围还是属于文化因素范围这一问题看法
不一,因为至今人们仍在讨论着先天性在犯罪倾向中所占的比重,等等。尤其因为人们
对在智力运算发展中可能起部分作用的神经成熟因素还知之甚少。
(2)儿童与少年的发展,尤其是改变他们大部分心理特征的社会化过程的细节。
在这方面,我们已经着重指出,社会化根本不能归结为由成人在家庭或在学校所施行的
精神或物质的约束,同代人之间的约束同样能起主要作用,尤其在道德感情的发展方面。
至于真正的传授因素,则有许多截然不同的过程。比方说,儿童当然不会以遵守拼写规
则或属于流行的意识形态的集体信仰那种方式去遵守只有当他部分地重新创造(同时忘
掉那些未被积极重建的部分)时才能理解其意义的逻辑规则或数学规则。
(3)成人在群体动力中或在一般的集体生活中的社会行为,包括按照一个众所周
知的过程内化的并对自身实行的无数社会行为(例如内心的言语)。
以上三点,事实上第2点最为重要。首先因为它涉及个人的形成,而只有形成才是
解释性的并且是可控信息的根源。其次因为它包含并阐明其他两点。理由是遗传因素只
有从其在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才能被识别出来,同时成人的行为是取决于前期的行为的。
然而,奇怪的是,人们用了很长时间才发现发展心理学在这方面占据着关健位置,
并且无论对社会学家还是心理学家都起着的、包括主体及其反应的格式塔心理学意义上
的场),尤其是关于这些场的整体动力学研究工作。列文曾尽力证明激起性欲的特征、
对抗或抑制和“精神障碍”,既取决于场的整体结构又取决于个人的更持久的需要。其
他学者如海德和费斯汀格制定了另外一些模式,也产生了同样的影响。莫尔诺设想了一
种估计一个群体的每个成员对其他群体每个成员所做的价值判断的技术,称之为“社会
测量学”。在他之后,人们就尽力把小群体当作某种力学的格式塔来研究,确定极化规
律、领袖的因素等等。
某些社会心理学家的另一个坚定目标是用最最不同的例子——例子的细小部分都是
经过实验研究的——来证明社会群体的表面上看来最为独立的精神功能事实上是受集体
环境影响的,并且根据社会类型的不同或社会水平的不同而呈现出某些变动。这对概念
和情感的分类来说自然是如此,但人们把这种分析一直扩展到了知觉等等方面。
于是人们就看到这两种研究实际上是更多地朝向相互依存的图式而不是朝向简单的
还原图式。虽说上述的最后一个目标经常出于想把心理学的东西还原为社会学的东西这
个愿望,但对群体动力学研究的结果却相反地突出了人际关系,这些关系,除塔尔德外,
~般社会学家都想把它们与社会整体的约束明显地区别开来,并使之隶属于这个被认为
在心理学上不能解释的社会整体。然而,只要社会心理学研究小群体,它就把小群体当
作构成由2到3再到n个个人组成的群体的逐渐扩展这种动态的格式塔来对待。因为社会
的界限不再处于社会整体与个人际关系这二者之间,而是在被认为已经构成一个整体的
个人际关系与纯个人甚至有机体之间了。以这种方式又与当代微观社会学结合在一起的
社会心理学就是这样沿着相互依存的关系,而不再是简单的还原这个方向前进的。
但还不仅如此。上文所说的对不同社会环境的比较研究只不的、包括主体及其反应
的格式塔心理学意义上的场),尤其是关于这些场的整体动力学研究工作。列文曾尽力
证明激起性欲的特征、对抗或抑制和“精神障碍”,既取决于场的整体结构又取决于个
人的更持久的需要。其他学者如海德和费斯汀格制定了另外一些模式,也产生了同样的
影响。莫尔诺设想了一种估计一个群体的每个成员对其他群体每个成员所做的价值判断
的技术,称之为“社会测量学”。在他之后,人们就尽力把小群体当作某种力学的格式
塔来研究,确定极化规律、领袖的因素等等。
某些社会心理学家的另一个坚定目标是用最最不同的例子——例子的细小部分都是
经过实验研究的——来证明社会群体的表面上看来最为独立的精神功能事实上是受集体
环境影响的,并且根据社会类型的不同或社会水平的不同而呈现出某些变动。这对概念
和情感的分类来说自然是如此,但人们把这种分析一直扩展到了知觉等等方面。
于是人们就看到这两种研究实际上是更多地朝向相互依存的图式而不是朝向简单的
还原图式。虽说上述的最后一个目标经常出于想把心理学的东西还原为社会学的东西这
个愿望,但对群体动力学研究的结果却相反地突出了人际关系,这些关系,除塔尔德外,
一般社会学家都想把它们与社会整体的约束明显地区别开来,并使之隶属于这个被认为
在心理学上不能解释的社会整体。然而,只要社会心理学研究小群体,它就把小群体当
作构成由2到3再到n个个人组成的群体的逐渐扩展这种动态的格式塔来对待。因为社会
的界限不再处于社会整体与个人际关系这二者之间,而是在被认为已经构成一个整体的
个人际关系与纯个人甚至有机体之间了。以这种方式又与当代微观社会学结合在一起的
社会心理学就是这样沿着相互依存的关系,而不再是简单的还原这个方向前进的。
但还不仅如此。上文所说的对不同社会环境的比较研究只不过是今天已成为普遍的、
把比较法应用于一切不仅涉及成人,而且还涉及儿童和少年的发展的心理研究这种趋势
的成就之一罢了。这一趋势非常重要,以致国际科学心理学联合会委员最近决定要有步
骤地促进这项研究,并创办一种以比较研究为专题的国际性杂志。然而我们已经看到
(在A中),分析社会对个人的作用的最佳方法是把发展当作社会化来研究。于是情况
必然是,如果在社会S1中,人们已经能够分辨出个人机体本身所具有的东西和他从社会
群体S1那里接受到的东西,那么必然的反证就是在社会S2、S3…中重复这些研究。这时,
这些不同环境中的不变因素就可以相当肯定地被认为:(一)从属于作为个人间相互作
用或合作的一般社会化,而不是从属于每一个社会S1或S1等所特有的文化传统和教育形
式。相反,可变因素则可以归因于后面的这些因素。
C.上述两种解释的第一种所提出的假设是思维活动与最广义的逻辑-数学结构取决
于动作的一般协调(嵌入、顺序、吻合等),而不取决于语言和特定的社会遗传,因为
动作的这些一般协调本身是建立在与社会无关的神经和机体协调之上的。不过,由于人
类的动作几乎总是同时既是集体性的又是个人的,所以动作的一般协调规律既是对人际
关系而言,又是对个人的、尤其是内化的动作而言的。这样就产生了社会相互作用的最
“一般”形式与个人动作的协调形式的必然一致。更确切地说,这是唯一的同一实在,
即运算的与共同运算的实在的不可分割的两面。因此,试图把社会逻辑与个人逻辑相互
对立起来,看来是相当徒劳的,它们是一些与一切人类活动有关的相同的普遍结构。在
它们的集体性这一面和个人化的另一面之间不存在着等级,这两面都是与共同规范和各
种可能是轻微的或近乎病理的可变偏差相符合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人们就应该一直到语言学的领域都能看到这样的一致。广义的社
会心理学(特别是布朗在他新近发表的精湛著作中所陈述的那种社会心理学)包括心理
语言学,也包括对认知活动发展的研究。然而,语言结构主义的原则,尤其是乔姆斯基
的建构主义语法规则,在儿童方面是通过种种部分自发的创
作表现出来的,对这些创作布朗本人也曾研究过。因此,人们不免要问儿童逻辑运
算的发展与儿童的语言发展有什么关系。在一本新近发表的著作中,心理语言学家辛克
莱已经能够证明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的:尤其在系列阶段或储存概念之形成阶段与从
“向量”和“数量”(按照布尔所赋予的意义)的观点加以分析的语言阶段之间存在着
表明运算系统和语言系统二者之间相互依赖的明显相关性。但是,语言学习对运算的发
展只产生微弱的影响,除非当使用的词迫使人们作新的概念上的联系,而运算图式的先
后则属于主体动作所引起的一种自发平衡。
在个人际的感情价值方面也可以作同样的论述,因为价值的内容不断受到交换与群
体动力的改变。动力是从两个个体开始的。但交换形式的本身,尤其是按照与系列和逻
辑性质的树形或图形同构的等级所作的价值结构,再次显示了一般的协调,也就是构成
雅奈所说的个人内部感情调节的终点(参阅第三章,第12节)。
这些相互依赖关系——它们取代了人们以前有时幻想的直接心理还原主义——甚至
在研究意志时都能看到。意志是“决策”的一个特殊情况,对此,博奕论曾提供了同时
既是心理的又是经济-社会学的详细研究。大家都相当清楚,意志长期以来一直是被看
作不能还原为社会因素的个人行为的典型,因为个人为个人自己设想,而且个人的意志
往往彼此抵触,也经常与群体的约束相对立。但早在半个多世纪之前,詹姆斯就已经证
明,意志并不与单纯的意向或努力相混同,它只在各种倾向发生冲突时才起作用。当一
个低级的、但一时是强烈的倾向与一个一时是弱的高级倾向发生冲突时,意志行为就在
于加强后者,直至战胜前者;而如果缺乏意志,前者就会战胜后者。然而这是对社会因
素的一种内含的参照,因为起初微弱而后又加强的倾向常常与义务相混。此外,这一解
释的缺陷在于求助于人们不知其来源的“附加力量”。可是,一位法国社会心理学家,
布隆代尔,认为只要把这一附加力量看作是集体命令就能解决这个问题。这种还原主义
的解决办法是不够的,因为如果集体命令是最强大的话,那就不再需要意志;如果集体
命令不是最强大的,问题则依然存在。因此人们可以作这样的假设,即发生冲突的两个
倾向的强与弱在意志行为之前不是绝对的,而是与当时的知觉状况有关(一切社会的与
感情评价相关的知觉,如同纯粹的认知一样,都以一味的过高估计或过低估计为其特
征)。这样,只要按照使知觉服从于一些变化规则从而纠正知觉的那些可逆性操作的模
式来设想意志就可以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意志就是感情的操作(这是雅奈用来与结
构调节相对立的能量发生调节的最后一个阶段),这种操作纠正评价,把一时的价值带
回到多少是永久的价值等级,由此产生了由弱转强的明显变化。
总之,在人们开始试图把精神因素简单地还原为社会因素的一切社会心理学领域里,
人们现在至少面对着三种层次,而不仅仅是两种:机体、精神与社会。但这种三分法导
致两种相互对应的两分法。一方面,机体与精神产生使一些人区别于另一些人的差别专
业化(根据他们的遗传型、他们的天赋和他们的历史的各种组合),但另一方面,个人
又共同具有某些以一种比较一致的方式形成并发展的普遍结构(智力运算等)。在精神
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也应该区分,一方面,使一些社会按照其意识形态、历史等与另一
些社会对立的社会多样性;另一方面,社会协调的普遍结构。然而,比起研究初斯所采
用的还原主义,关系分析的巨大收获是,精神的普遍结构与社会的普遍结构具有相同的
形式,因此它们显示出性质上的亲缘关系,它们的根子可能有一部分是生物的(指第三、
四节中所谈的最广义的相互作用而言):当列维·斯特劳斯想要标志出亲缘关系结构的
特征并给他的人文结构主义一个恰当的表达时,他就求助于普通代数学的大结构(群、
网等),以致社会学的解释与一种在逻辑结构的建构中起作用的、性质相同的质量数学
化相吻合,至于这一逻辑结构的建构,人们可以在儿童和少年身上,在他们自发的思想
而不是在他们的学校学习中看到其发展。因此,一般的与社会的这二者之间相互作用的
发现,导致了比简单还原的理想远为深刻的解释倾向,而这一点可与我们在有机论与物
理主义方面所看到的相比拟。
------------------
素心学苑 收集整理
书香门第(www.bookhome.net) |
返回 |
下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