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家庭:何去何从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人类家庭从古至今不断的变化,从血缘家庭(同辈男女互
为夫妻,禁止父母与子女性行为)到普那路亚家庭(不同氏族的男女群婚,禁止同
辈兄弟、姐妹性行为),再到对偶家庭(男女婚姻较稳定,男人有主妻,反之亦然)
以至于一夫一妻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又从大家庭(三代或三代以上的家庭)
到核心家庭,即一对夫妻加一二个(未婚)子女的家庭。可以说,家庭的性质、组
织形式、人员构成、功能与作用,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
变化。20世纪以来全球社会经济发展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家庭也处于这种巨大变革
之中,并对此变革作出了反应。随着家庭的变动,关于家庭的争论由来已久,但是
20世纪以来,人类进入了历史上家庭变动最为激烈,家庭的争论空前高涨的时代。
在一个社会急剧变迁的时代,人们对家庭的前途尤为关心:家庭到底何去何从?
第一节 给家庭把脉
人们对于家庭的变动和未来众说纷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般可以总结为
以下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家庭消亡论
俄国著名作家A.托尔斯泰在其《苦难的历程》中塑造了几个未来派人物的形象。
这些未来派认为“家庭的基础动摇了”,主张废除婚姻和家庭。在当时这被认为是
荒诞不经的主张。然而半个多世纪以后,这些却被重新提出。
直至20世纪50—60年代,在许多著名的西方社会学家那里,夫妇式小家庭一直
被描绘成“无情世界中的避难所”这种典型形象。家庭所具有的一种稳定而亲密的
关系,为子女被成功地社会化提供了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夫妻的伴侣关系和精神寄
托的源泉。婚姻是作为“一种可以为个体创造革命秩序,使他(或她)可以在其中
有意义地生活的社会安排”,而具有了特别重要的地位,家庭是人们自我发现和自
我实现的恰当场所。[注]
但是,60年代末至70年代以后,西方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伴随着种种
反传统的激进社会思潮和女权运动的兴起,出现了反家庭运动,有关家庭的观点和
家庭都受到了强烈挑战。
在典型的“新”的家庭观中,家庭被抨击为一个“令人烦闷难忍和行将崩溃的”
组织单位,它的“灭亡不仅即将来临,而且深受欢迎”。例如,激进的精神分析家
R.B.莱思以反家庭运动“象征性领袖”的面目出现,他认为家庭压抑和毁灭人的个
性,父母对子女之爱既热烈又有保护性,同时又令人窒息并具有最终的危险性。而
女权主义家庭批判家又抨击家庭为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和工具。因而认为改变家庭结
构是妇女解放的必要条件。[注]
6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的家庭危机,如家庭规模不断减小,家庭结构日益松散,
家庭功能的外移,离婚率持续上升,结婚和再婚率下降,性解放、性革命,各种替
换家庭的生活方式的迅速增加,再加上现代科技对人类生殖提出了挑战,诸如人工
授精、试管婴儿、胚胎移植、精子库的出现,还有人工合成生命的可能等等现象让
人十分困惑,无所适从。堕胎、少女母亲、同性恋、艾滋病、离异夫妻的子女的精
神与物质生活的困苦、少年儿童的无家可归,人们对两性关系的失望、人际关系的
淡漠、安全感、归属感、亲切感的丧失等等,使得一些人对家庭的前途十分悲观。
美国的儿童保育专家邦芬·布伦纳认为,美国的“家庭正在解体”。他们还哀叹:
“这一后果不堪设想”,“会在整个社会投下爆炸式的影响……会使美国社会崩溃。”
家庭消亡论者依据现代家庭的功能外移,以及未来社会来证明家庭即将消亡。
他们认为,随着个人主义、平均主义和世俗化的不断发展,婚姻和家庭将消失。机
械化、工业化、科层化正如同化其他社会结构一样将同化家庭,由于大规模有效率
的托儿所、幼儿园、寄宿学校培养和教育儿童会比单个家庭做得更出色,除了生儿
育女外家庭功能已经所剩无几了,所以夫妇可以自由解除婚约而解散家庭。有的甚
至认为人的生产将被生殖技术所取代,生育也不再需要家庭。因此,家庭会随着家
庭功能的不断削弱而自然消亡。《行将到来的世界革命》一书的作者菲迪南德·伦
德伯格公然表明:家庭已“接近完全消亡的时候了”。[注]这一时期,长期以来人
们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的观点即“细胞论”受到前所未有的质疑,“单子论”
(有人指“原子论”)十分活跃。美国未来学家奈斯比特在他的《大趋势》中也写
道:“社会的基本建筑构件正在从家庭转变为单独的个人。”[注]许多人认为家庭
不再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人们基本的生活实体是个人而已不再是家庭,在他们看来,
家庭从现在开始就在走向毁灭。
二、家庭回归论
家庭观念的冲击和家庭的动荡使一些人无限留恋过去稳定的传统家庭的美好时
光。有些西方学者认为现代化造成的家庭危机已经给人类生活的失范以严厉惩罚,
人们必须改变目前消费主义的家庭生活方式,后工业时期必然是传统的回归。因此,
他们主张未来是家庭的复兴或传统的回归。美国《未来学》杂志就曾大力宣传,家
庭“最终还是要倒过来,生活方式也将回到以前的状态”。[注]目前美国有许多人
致力于恢复传统家庭制度的活动。与环保相结合,甚至有些人提倡“回归自然”,
“回归原始”,并开始了学习人类祖先风餐露宿,茹毛铁血的野外生活。
三、家庭振兴论
针对“家庭危机”的社会现象,西方一些学者认为家庭生活虽然受到一定的冲
击,但是绝大部分人仍然生活在家庭之中,家庭会继续存在下去,甚至认为家庭行
将进入黄金时代。他们的论证是家庭危机的挑战使得人们重新思考家庭的意义,调
整自身对社会变迁的适应能力,社会的进步给家庭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契机。由于
空闲时间增多,家人聚会的时间也就多了,会从家庭的共同生活中得到极大的满足。
尤其是科技的进步给人们的家庭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现代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将把人类带人发达的信息社会。那时,人们将重新
回到家庭中去,夫妻在家里邀请一、两个外人共同工作、生产和生活,组成电子大
家庭;按照托夫勒的观点,第一次浪潮时期,人们与农业生产劳动相联系,生活在
极其稳定的自给自足的大家庭中。到第二次浪潮时期,由于人们的社会工作转向工
厂和办公室,小家庭成为社会的主要家庭,它适应于工业社会的变动性。可是到新
科技革命所造成的第三次浪潮时期,各种自动化的电子仪器和信息技术进入家庭,
人们不必再去工厂和办公室工作,呆在家里就能上班,并通过电子仪器同社会进行
广泛联系和交流。当代科学技术革命的结果不是家庭的消亡,而是家庭的振兴,人
们将重新回到家庭中去,家庭的职能不仅不会消失,而且会更牢固地构成聚结家庭
的社会力量。如电脑的普及使家庭办公成为可能,劳动又脱离了工厂和办公室而重
新回到家庭,使家庭在人们生活中享有更重要的地位。“工作家庭”的大规模发展,
不仅影响家庭结构,而且会改善家庭的内部关系。它给夫妇提供共同的体验并使他
们在家庭工作和事业中彼此再次对话,从而给爱情赋予新的内涵,使家庭振兴。托
夫勒说:“工作又回到家庭去做,意味着很多现在每天见面有限几小时的夫妻将有
更多的时间亲近。……多数人觉得他们的婚姻很有保障,从而使夫妻关系密切,生
活将因共同体验而大大丰富起来。”[注]因此未来社会将“回到以先进的电子科学
为基础的家庭工业时代,从而重新突出家庭作为社会中心的作用”。[注]值得注意
的是阿尔温·托夫勒提到的家庭的涵义不同于我们寻常所说的家庭。托夫勒在关于
家庭预言的几本书中似乎存在一定的矛盾,他反对家庭振兴论但是在论述中却为家
庭振兴论提供了依据。
四、新家庭论
新家庭论观点在西方社会颇为流行,并为许多著名的未来学家所推崇。其代表
人物是未来学家、美国学者托夫勒。
托夫勒在《未来的冲击》一书中说:“家庭一向被称为社会的‘大减震器’,
是同世界搏斗,被打得遍体鳞伤的人的栖息地,是日益动荡不定的环境中的一个稳
定点。随着超工业革命的发展,这一‘减震器’也将经受本身的一些冲击。”作者
在该书中介绍了关于家庭未来前途的几种不同的观点。归纳起来,不过是两种:一
种观点可称为悲观论,即认为家庭正在迅速消亡,或者认为家庭除头一二年生儿育
女外,已经死亡。另外一种观点可称为乐观论,即认为家庭会继续存在下去,甚至
认为家庭行将进入黄金时代。他们有这样的一种理论,由于空闲时间增多,家人聚
会的时间也就多了,会从共同生活中得到极大的满足。然而,阿尔温·托夫勒认为:
“很可能辩论的双方都错了。因为未来所表现出来的更为不稳定。家庭也许既不会
消灭,也不会进入新的黄金时代。它可能(这是极为可能的)解体、破裂,然后以
不可思议的新方式出现。”[注]
在《第三次浪潮》中除描述在家里工作的电子大家庭之外,托夫勒还一再强调:
“在第三次浪潮文明时期,家庭将长期没有一个单一的形式。相反,我们将看到高
度多样化的家庭结构。广大人民群众将不再生活在统一的家庭形式中,而是沿着个
人爱好,或者已经习惯的轨道,在新制度下度过他们的一生。”[注]他认为:“我
们正脱离小家庭时代,进入一个以各种家庭生活形式为特点的新社会。”[注]
新家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亲属关系新。托夫勒指出,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生殖生物学的发展,
如预先安排婴儿的性别,为婴儿编排智商、面貌和个性特点;胚胎移植,婴儿在试
管内生长;吞一粒药九就可以保证生双胞胎乃至多胞胎,还可去“育婴堂”购买胚
胎等等。这样,传统的母亲、父亲概念乃至于家庭的职能与概念,都会受到冲击,
甚至发生根本的改变。例如,一个妇女子宫里养育的胚胎是在另一个妇女子宫里受
孕的,那么,谁是真正的母亲,谁又是真正的父亲呢?如果胚胎可以购买,一对夫
妇买一个胚胎放到试管里培养试管胎儿,然后又以这一胎儿的名义再买第二个胚胎,
这样一对夫妇,在第一个孩子未成年之前,就可以被认为是法律上的“祖父母”,
这样势必用一套全新的概念描述亲属关系。由此看来,未来的家庭形式很可能与现
在传统的家庭完全不同。
第二,家庭形式多样。据此,也有人总结为“家庭多元论”。阿尔温·托夫勒
在《第三次浪潮卜书中说:“……随着第二次浪潮小家庭失去它的优势地位,某种
其它形式将取而代之。一个非常可能的结果是,在第三次浪潮时期,家庭将长期没
有一个统一的形式。相反,我们将看到高度多样化的家庭结构。”多样化的家庭结
构有:(1)简化家庭。简化家庭是后工业化社会的主要家庭结构形式。它是工业化
社会“核心”家庭的替代物。核心家庭是夫妻与少数孩子组成的,简化家庭只有夫
妻两人构成,也就是说无子女的家庭。他们或者年轻时不要孩子,年老退休以后,
购买胚胎抚养孩子,或者现在把生下的孩子交给抚养孩子的专业户,即“抚育父母”
养育与管理。在许多工业化的国家里,不愿生育孩子的现象相当普遍。在1960年,
美国只有20%的30岁以下的已婚妇女,没有生育过孩子,可是到了1975年已上升到
80%,也就是说15年内增长了60%。[注](2)公共家庭。公共家庭建筑在成年成员
群婚的基础上。许多成年男女共同生活,共同抚养孩子。据说,他们是谋取某些经
济方面和税收方面的利益而合法的结为一体。这样许多家庭集居一地,构成“群居
村”。(3)单亲家庭。由未婚或已离婚的人与孩子构成的家庭,也就是说,未婚的
男人或女人收养一个或多个婴儿,养育他们,或离婚后由一方带着孩子过日子的小
家庭。据说,在美国七个孩子中就有一个是由父母一方抚养长大的,在城市里这个
数字还要高,即四个孩子中就有一个。[注](4)合伙家庭。这种家庭多为离婚之后
的男人或女人,各自带着自己的孩子重新组建的家庭。此种家庭类似两人“人股”
合伙经营的企业。(5)独居家庭。这种家庭不言而喻由一个人构成。据阿尔温·托
夫勒说,今天,在美国,户主总数的五分之一由独居人构成。[注]此外,还有什么
未婚同居家庭、多配偶家庭。前者很普遍,后者为数极少。作为生活方式的选择,
托夫勒提到的不是新内容,但是把所有的形式都作为家庭,托夫勒已经拓宽了对家
庭涵义的理解,反映出西方对许多替代家庭形式的生活方式的接受态度。
第三,家庭观念新。托夫勒认为,大多数社会成员坚守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
但由这种婚姻形式构成的小家庭(多为简化家庭)是极不稳定的。因为爱情的内涵
发生了变化,即不是“白头偕老”,或“至死方休”。爱情被理解为夫妇双方“齐
头并进”,或“平衡发展”,然而阻碍夫妇共同进步、平衡发展的因素太多了,因
此,以爱情为基础的男女双方无限期地结合下去,是不现实的。人们认识到实现恩
爱终生是非常困难的,于是接受了短暂的婚姻观念,也就是说,人们在他的一生当
中,经过了试婚之后,将不断的结婚,又不停的离婚。婚姻将是短暂的,若干短暂
的婚姻,将伴随人的一生。阿尔温·托夫勒在《未来的冲击》一书中写道:“在瑞
典有家杂志《瑞典妇女》就未来男女关系问题采访了一些有名的社会学家、法律专
家之后,对这种观念作了生动的概括。他把结果用五张照片反映出来。五张照片分
别显示同一漂亮的新娘,由五个不同的新郎抱起跨过门槛。”他认为“暂时性”的
婚姻将是未来家庭生活的标准特征。未来的家庭是松散的、短暂的、多样化的,离
婚将是很容易的。结婚的年龄不再是一般的同龄人,而是相差很大的结合,男女结
合关键不在年龄,而是价值观的一致,共同语言和发展水平的相当。家庭循环迅速
运转,带有不规则,无连续性,不可预测,一句话,带有新奇性。
五、家庭趋同论
家庭趋同论也是西方社会学家的一种理论观点,其主要论点是,不论社会制度
如何,各个国家的现代化都有着相似的过程和结果,家庭的发展也将趋向一致。美
国社会学家威廉·古德是趋同论的代表人物,他在1965年出版的《世界革命和家庭
模式》一书中认为,工业化改变家庭制度的进程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是存在着的,尽
管出发点不同,发展的速度和道路不同,但都朝着“某种类型的婚姻制度”在发展,
在婚龄提高,离婚率增加,家庭核心化,功能减少等方面都将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而
趋同一致,并且这种趋同现象也是符合工业化发展需要的。不少西方学者赞同古德
的这种观点,并进一步发展为“趋同理论”。根据这种理论,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
未来信息社会的到来,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将会变得越来越相像,家庭的
发展也将不分社会制度的趋向同一。
另外,还有家庭淡化论和家庭改革论。[注]
家庭淡化论是根据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封建主义色彩较为浓厚的传统家庭提出
来的家庭发展观点,这一观点认为,封建残余势力已成为欠发达地区实现现代化的
阻力之一,传统的家庭制度抑制了个性和人的自由发展,重视家庭血缘关系和姻亲
关系使得家庭利益和社会利益矛盾突出,所以,必须淡化家庭观念和简化家庭功能。
家庭改革论认为,家庭面临的不是淡化和消亡,而是不断得进行改革和提高。
认为人类社会的家庭形态的变化不会消除家庭本身,家庭的消亡是不可能的。因为
建立在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上的家庭,是社会的基础,是不可摧毁的。在社会不断
发展的同时,家庭也会不断改革自己以适应现代文明的进程。随着社会物质文明的
提高,人们的精神文明也会有很大提高,婚姻动机会更纯洁,家庭关系会更和睦。
社会功能代替了一部分家庭功能,能使人们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从而使家庭和社
会的运转更协调,更有效。
第二节 替换家庭:并非万能的灵丹妙药
在“家庭革命”中,寻求替换婚姻和家庭制度的生活方式成为一种空前活跃的
时髦举措。正如我们知道的那样,未婚同居是相当普遍的,同性夫妻也是较为常见
的,还有群居的尝试。在这种背景下,似乎我们有了几种可供选择的有效的生活方
式。传统意义的家庭生活似乎已经成了明日黄花。婚姻不再是性结合的前提条件。
这些趋向确实指出了有序的性关系和亲本关系的传统方式的一个巨大的变化。然而,
这世界上并没有万能的灵丹妙药。人们通常追求完美,但是世界上的万事万物的存
在都是有利有弊,替换婚姻和家庭制度的生活方式也不例外。实践证明,所谓替换
家庭的存在是有条件的,作为可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的出现,存在其合理的因素,
但是如果说真正取代家庭,其结论恐怕为时尚早。[注]
一、同居:可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
同居是建立在一对男女基础上的一种亲密关系。这种关系是靠配偶双方以他们
作为个人的独立,而不是以他们作为一对共同生活的夫妇的“结合”为基础来维系
的。对于许多未婚伴侣来说,在其他因素中,同居提供了一种现实的经济条件和一
种温暖的、家庭似的气氛,同居者的住所比宿舍或合租的住宅更隐秘。同居容易接
近性伴侣,它提供了一种亲密的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非法的、非永久性的、无
约束力的结合,是试婚的一种形式。在这种意义上,同居似乎是一种暂时性的制度
化了的生活方式,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它视为婚姻制度的一种威胁。
1.同居同样上演着家庭的“烦恼”和“悲剧”。
从原则上讲,同居在性关系和亲密关系中提供自由和自发性,以避免难以忍受
的“爱情债务”的堆积。然而,夫妇式家庭进退两难的境地和疲惫不堪的状态常常
在同居中重演。[注]
第一,同居者仍然表现出对夫妇双方而言的质量较低的婚姻满足。研究发现,
在一种非常令人惊奇的程度上,同居夫妇并没有交换某种感情(需要、尊重、幸福、
专一或对结婚作出许诺),后者被视为一种良好的异性关系的基础。这些资料并未
支持下述论点:同居是结婚的一个有效的训练时期或它可以导致更好的择偶。[注]
第二,在婚姻中所固有的承担义务和自由之间的紧张状态事实上是不可避免的,
这在同居中同样存在。1978年斯科尼克指出,婚姻的配偶双方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我们住在一起是因为我们应该还是我们需要呢?同居的配偶双方也面临着一个相似
的问题:我们住在一起是因为我们说过我们愿意,还是为了方便,抑或是我们需要?
而且,同居的配偶双方还面临着一个更深一层的问题:我不在时,她/他会离开吗?
而这又是因为她/他正在行使我答应的自由,还是因为她/他讨厌我啦?斯科尼克
认为:“如果厌倦和强制的反感是婚姻专有的危险,那么,嫉妒和不安全则是自由
夫妇的相应的危险。”[注]在英国,许多女权运动者试图找出代替婚姻的办法,同
居曾吸引不少人参加。但久而久之,人们发现它的缺点和婚姻一模一样,仍然免不
了“妒忌”与“利用”后,这种风气才又日渐式微。连思想最激烈的杰美妮·格里
尔(Germaine Greer)女士最近也表示了“高潮易取,伴侣难求”的感慨来。[注]
第三,同居并未消除性别的不平等。妇女正常地获得了对男子有效的性自由,
她们也获得了从约定到生育的自由。然而,和在婚姻中所发现的相似的性别分工在
同居中也同样存在。对同居的大学生进行的家务劳动分工与传统相比,尽管年轻男
子分担了更多的刷碟和洗衣劳动,年轻妇女分担了更多的草坪整理和住宅维修劳动。
另外,有人指出一种思想体系,当它的存在与一个在社会中拥有更大的权力和地位
的男子联系在一起时,就增大了妇女受剥削和被冷落的危险。另外,一些研究发现
同居男女对结婚期待不同,对女性来说,结婚是同居的最重要动机;而对男性来说,
同居的最大理由是性的满足。由于性的排他性,女子在同居关系上有更大的危险性。
[注]
第四,同居的事实产生种种压力,而与此近似的压力又被施加给同居者双方。
1975年克莱特瓦西(Clatworthy)指出,随着时间流逝,男女双方必然会养成一种
建立在同居的日常生活基础上的常规,并投入时间、金钱和感情在这种关系中,从
而不可挽回地建立了共同的关系,并日益被其他人认为是一对夫妇。结果,同居的
一方会发现,使她/他自己从这种关系中脱离出来要经过极大的努力。与此相联系,
有些研究认为,个人之间的原动力卷入了纯洁的性爱关系之中,而这种心灵创伤的
经历和离婚的创伤经历相似。科罗拉多州的一位心理学家基蒂·米卡对正在同居的
未婚夫妇进行了研究,她发现关系破裂可给未婚夫妇造成同离婚一样的创伤。[注]
第五,同居对孩子来说,特别是在父母分手时,孩子比父母将负担更大的不利
条件,同居对孩子有更大的消极效果。目前西方一些国家法律正在朝保护同居者孩
子权利的方向扩大。[注]
第六,高龄同居的烦恼。高龄者的同居有几个潜在的好处和积极效果是,配偶
者作用的恢复、友爱性、经济利益及性的满足。消极效果是“老年同居者,有被别
有用心者(Significant Others)不承认的危险性”。而且有研究指出每个老龄同
居者在和他们的儿子、孙子的关系上,都带进了某种冲突。[注]
因此,尽管同居具有某种积极效果,但是现实的同居,不是理想型的期望形式,
它既没有取得法律上的结婚手续,又与传统的结婚生活没有太大变化。
2.同居:结婚的前奏曲。
尽管同居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默认或接受的一种生活方式,在一些国家如瑞典,
婚前的同居已经成了受尊重的社会单位。但是,似乎同居关系一般并不被认为是一
种长期的关系。同时,从绝大部分同居者的意愿上看,结婚仍然是最终的选择,从
结果上同样如此。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明显地看到。
第一,短暂的同居。所有可得到的(虽然是有限的)证据表明,长期的同居在
英国和美国是不常见的。美国的资料一直认为,在同居的学生中,性的专一性和亲
密性只是暂时的。与此相联系,不论是和已婚夫妇还是和未婚夫妇相比,同居的学
生都很少负责地保证要维持他们的关系。因此,在大学校园同居大多是逐渐增长的
情感和身体卷入的结果。这些人从睡在一起逐渐到越来越经常地生活在一起,再发
展到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而进入同居关系,或者仅把这种关系看作是暂时的。而
且,大多数学生把同居关系看作是一种可以维持下去的生活方式,只要它提供相互
的满足和个人的快乐。按照变化着的自我感觉自由地变换性伙伴似乎是同居思想体
系的一部分——至少在青年人中是这样。[注]
在美国一些研究发现,同居男女的63%不能持续同居两年以上,结局是结婚,
或者分手。一些调查发现有1/3的同居学生在持续了平均四个半月以后就结束了他
们的关系。另外一些研究也发现,有50%的同居学生有不止一次的同居经历,82%
的男性同居学生和75%的女性同居学生的最长同居关系持续了不到六个月。[注]
在法国70年代末,平均同居的时间,18—21岁的为1.3年,22—25岁的为2年,
26—29岁的为2.7年。[注]
第二,愿意结婚。美国的大众传播工具曾就同居率的增大指出:“同居对婚姻
制度构成了威胁。”当一个美国学者马克林问:“你们考虑过取代同居而结婚的可
能性吗?”多数的回答是:“向上帝发誓:No!”从马克林的文章里,似乎可以得
出结论:同居确实对婚姻制度构成了威胁。但是,马克林的结论意外地是:“同居
者不是不许诺结婚,而只是把它作为遥远将来的可能来考虑的。”即同居者的结局
是同居能代替结婚,还是结婚能代替同居,还没有统筹考虑。[注]
美国校园同居现象的研究表明,在年轻人中,同居既不被看作是打算结婚的前
奏,也不被看成是长久生活的约定,而只看成是一种基于自由地变换性伙伴的关系。
美国的这些研究还表明大多数青年同居者并不打算把人生消磨在变换性伙伴上:结
婚(不一定是与他们现在的性伙伴)是一个遥远的志向,而同居是年轻的成年时期
有序的性关系和亲密关系的一种有效的形式。[注]
大多数关于美国校园的研究表明,婚姻并没有被学生们抛弃。多数同居的学生
想结婚,虽然他们似乎倾向于晚婚,以及不一定想与现在的性伙伴结婚。只有极少
数学生把同居看作是婚姻的替换形式。有些文献曾明确地指出绝大多数同居者和非
同居者都希望在未来的某个时候结婚,据1977年巴乌瓦和库利斯特法松对美国七个
地区的近1200名大学生进行的一项研究报道,96%的同居者和99%的非同居者可能
在某个时候结婚。[注]另外,一个对400个单身学生的研究中报告,男女都基本一致
认为,他们将来最喜欢想加入的男女关系,是平等主义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注]
在奥地利的调查结果表明,无证同居作为“试婚”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普遍认可,
但是,民众的大多数仍然对伴侣之间完全用“自由的共同生活”来取代婚姻的情况
持否定态度。理由自然几乎不再是性道德方面的,而几乎全部是出自对可能生养的
子女的利益的关心。[注]
第三,最终结婚。我们无法知道有多少同居关系以结婚而告终,也无法知道一
个人在最终与他或她的一个性伙伴结婚之前有过多少次同居经历,但我们确实知道
婚姻越来越多地以同居为开端。英国1982年的《一般家庭调查》(GHS)显示,在1
979—1981年,35岁以前结婚的妇女中,在配偶双方都是第一次结婚的婚姻中,有2
1%的人在婚前已经同居,而在配偶中的一个或两个曾有过婚史的婚姻中,有67%在
婚前已经同居。对于在1970年和1974年之间结婚的妇女来说,对应的数字分别是7%
和44%。[注]
70年代中期,法国和奥地利的所有婚侣中的大约一半在婚礼之前都同居过一段
时间。在联邦德国,婚侣的1/3都在结婚前“试验”过他们共同生活的能力。[注]
在瑞典,同居关系似乎可能成为长期的未婚关系,但是结婚是传统的习惯。在
瑞典和丹麦,那里的同居在一段时间之后,特别是孩子将要诞生的时候,通过结婚
合法化。大部分已有一个孩子的未婚妇女在生第二个孩子之前结婚,大部分第一个
非婚生子女都是由类似婚姻的生活共同体中的妇女生养的。然而,在孩子的成长过
程中,这类妇女中的98%都结了婚。部分妇女先后生活在几个类似婚姻的生活共同
体中,这已超出了“试婚”的性质,实行了“先后多婚制”的模式,当然不能排除
每次结合都期望有个长久的关系。[注]
研究发现,对男性来说,同居的最大理由是性的满足,而对女性来说,结婚是
同居的最重要动机。因此,对于女性而言,同居可以视为结婚的前奏。[注]
第四,对谁而言是结婚的替代物?离婚和分居妇女同居比率比较高的人口统计
资料表明,同居可能继一个破碎的婚姻之后发生。对于一些人来说,尤其是那些经
历过婚姻破裂的人,同居是婚姻生活的一种暂时或永久的替代。
在关于约会中的男女和同居者的比较研究中有人下结论说,同居对结婚可以说
是短期的代替物。更多的人赞同:同居对以前有结婚及离婚经验的同居者和年级大
的同居者,意味着结婚的代替物。也就是说,有结婚及离婚经历的同居者群体,也
许是因结婚中的失败而同居;而年纪大的同居者群体,也许是因为和结婚夫妇比较
而言,独身的两人有更大的社会保障福利,因此而同居。[注]
第五,正在同居的人的比例并不高。“实验性的”生活方式要求具有高度的灵
活性和表达能力,还要求具有战胜社会规范势力的力量。出于这一原因,其发展不
可能脱离一定的社会阶层和教育程度。因此,同居是有条件的,如在法国,类似婚
姻的生活共同体在社会的上层比下层要多。
大多数关于同居流行的比例所涉及的是那些曾经同居而不是目前正在同居的人。
这两种现象之间的差异是较重要的,有可能引起人们的误解。我们可以看到有过同
居经历的人很多,但是正在同居的比例却不高。例如,1977年理查德·克莱顿和哈
温·沃斯在对2510名年轻人进行的一项全国性抽样调查中发现,18%的被访问者同
某个妇女未婚同居长达六个月以上,然而在访问时仅有5%的被访问者正在同居。
[注]
一项西欧的比较研究显示,1975年丹麦正在同居人的比例最高,占12%。1977
年的挪威和1978年法国均为5%。而在英国1979年和1982年一般家庭调查发现分别只
有3%和5%。[注]
尽管瑞典未婚男女同居率有惊人地增大的动向。1966年至1973年7年里,瑞典的
年内婚姻总数从61101组下降至38251组,减少约37%,但是同居也不是对结婚的取
代。[注]
综上所述,在所有替换家庭的生活方式中,同居是最普通的,但也许是最少根
本背离传统婚姻的。几乎所有的研究资料都表示,同居既不是对婚姻制度的取代,
也不是对婚姻制度的威胁。惟一有可能的影响是造成推迟结婚。但是有研究认为,
推迟结婚的同居对婚姻制度不但不是威胁,也许还是对结婚高质量化的贡献。因此,
尽管同居作为一种可选择的生活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是结婚仍然是绝大部
分人最后的归宿。
二、同性恋:为争取获得承认而努力
一些资料指出,虽然同性恋夫妻从一夜留宿到承诺维持长久的关系变化不等,
但典型的同性恋夫妻是短期的,而常常是不专一的。而且,典型的同性恋夫妻被坦
率的朋友和亲属认为是独立的个人,这些朋友和亲属要么不知道他们的同性恋关系,
要么对这种关系心照不宣,不予在意。虽然典型的同性恋夫妻是无子女的,但是从
早年异性恋关系带来的孩子有时可能出现在女性同性恋家里,父母身份有时可以通
过人工授精获得。这种生活方式在传统家庭的意识形态中很容易被认为不仅是病态
性倾向的结果,而且是不能维持长期关系的病态反常的表现。然而,有些同性恋者
像有些异性恋者一样,正在试图建立这么一种观念,以标新立异、变化多样和非专
一性为基础的关系模式是长期的、专一性的关系模式的一种令人振奋、使人自由和
现实可行的替换模式。可是,正如在异性恋的同居中一样,以标新立异和变化多样
为基础的生活方式并没有消除夫妇表面关系方面的冲突和紧张,以及结束这种关系
时所带来的痛苦。这个困难是在社会中坚持同性恋夫妻的夫妻身份这一相对难题的
一个剖面,因为同性恋夫妻关系在社会中即使不被绝对排斥,也不会得到支持。[注]
1978年普拉默在关于男性同性恋关系的著作中指出了妨碍同性恋夫妇身份的三
种情况。第一,接近同性恋群体是既不直接也不容易的。而且,同性恋社会很小,
它的居民很少有共同之处。最后,普拉默说,同性恋者发现,难以遇到具有相似利
益的伴侣,而且,他们对其共同分担的同性恋关系的基础在极大程度上是互相影响
的。第二,许多同性恋关系是在这种想法下开始的:和一个陌生人发生的关系将很
快地产生性交,而后又不留姓名地分开,因而就避免了可能被暴露而引起的麻烦。
第三,同性恋关系既得不到来自异性爱社会的承认,也得不到来自异性爱社会的有
效认可这一事实,意味着同性恋关系得不到社会的支持,而这将他们拴在了一起。
同性恋配偶的无论是追求持久性关系还是非持久性关系,都不得不处理作为同性恋
的、未婚的、无子女的人这样一个不名誉的身份问题。[注]
三、群居:解决夫妇式家庭问题的一个“幻想”
群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需求,发展了日渐被社会接受的某些基本观念。它通
过集体居住的形式,消化“后工业”社会中人的孤独化恶果,反映更高的环境意识
和新的消费行为的生活方式,这比在传统的家庭中更有基础。另外,群居生活方式
因为具有面向现实世界的较大的开放性,它也可能起到扭转一种历史性的变化过程
的作用。因此,有人认为群居将很有可能——如果还未实现的话——进入为社会和
法律所承认的生活方式的行列。如目前西方有关国家和社区给予过渡扶助(如住房
补贴)的社会福利法的调整,相适应的住房建筑的设计方案等等就是可靠的迹象。
[注]
但是群居的许多设想在实践中总是不能完全实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注]:
第一,在群居村中实现乌托邦式的设想,如解除两人关系、“性自由”等等企
图,大多失败了。群居村的大多数居民都可能有或多或少持久的两性关系。
第二,群居一定程度上动摇了竞争、地位、财产和消费的观念,但还未能取消
这些观念在社会中的普遍有效性。
第三,群居生活也为重建两性关系提供了机会,可是,有关证据似乎表明,妇
女地位的变化是有限的。男子只是作出表面上的让步——参加家务劳动。虽然做母
亲的重担通过妇女间的协作行动被减轻了,但是,母子关系几乎没有被触及。群居
可以使个人不分性别地熟悉日常的再生产任务,增强了个人社会生活的能力,在这
一点上,社会效用远远超过了小家庭。就此种情况而言,群居更接近于一种对婚姻
和家庭的补充形式。
第四,群居的理论强调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和平等。可是,相互依赖的程度差别
很大,随着那些投入的钱越多的人享受越多的特权,不平等就会出现。
我们可以看到,群居的公社性的努力一般并不长久,它们的成员变动率很高。
1974年理格比的研究估计一个公社的平均寿命是5年,1982年麦卡洛奇发现在他们持
续五年考察的67个群体中。大约只有6个持续过这么长的时间,其中1个一出现就消
失了。同时,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群居生活努力的目标变得更加谨慎和更少具有
革命性。集体家庭而不是公社家庭在20世纪80年代更可能成为普遍选择的群居形式,
它们的生存期可能比公社家庭的生存期一般要保险些。[注]在美国,一项对32个中
等持久程度的公社的研究表明,它们的持续时间是2.7年。[注]
1976年亚伯拉姆斯和麦卡洛奇总结认为,公社的尝试被个人主义破坏了,而个
人主义则首先使它得以建立起来。这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注]
第一,群居生活中的问题只能通过持续不断的协商和再协商来解决。群体越大,
可行性越小,分裂的危险就越大。
第二,一方面是成年人的自由和自我实现的目标,另一方面则是孩子们对稳定
的依赖关系的需要,这两者之间始终存在着紧张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父母,特
别是父亲在某种程度上“扩大了责任的负担”,而孩子的生活“最无计划性,显然
又最无保障”。
第三,面临着获得“爱情”的难题:一方面,个人之间的不和可能会被个人自
我实现的社会精神和规则与组织的缺乏所加剧;另一方面是浪漫的爱情关系的形成
和破灭,一旦浪漫的爱退化了,维持“爱情”的问题就成了一个既平常又深奥的问
题。在公社的集体精神中,一个人对混乱、破碎的爱情关系怀有怨恨、内疚和妒嫉
之情却不能表达出来。进退两难有时由所有有关的人在复杂的“关系网”的基础上
解决,但经常并不是破裂的爱情关系和更普遍的个性冲突两者导致了背离群体或分
裂群体的分裂。
第四,群居成员可以随意离开,这使潜在的有依赖性的成员,如孤单的母亲们、
老人等需要帮助的人面临困难。不管孩子是属于群体的这一观念如何强烈,如果孩
子们的父母走了,那他们也得走。因此,有理由认为,公社不过是解决夫妇式家庭
问题的一个“幻想”。一些研究认为,公社不愿正视夫妇式家庭不能避免的种种问
题。
意味深长的是,被人们描述的公社性努力中的一个似乎最接近于成功的家庭替
换形式的创造物是范德亨。范德亨是一个宗教社区,集体职责的理想而非个人自我
实现的理想是它的基础。然而,它的目标不是拆除家庭关系的传统结构,而是建立
一个家庭的社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却肯定了家庭的意义。[注]
目前所有已知的民意调查的结果表明:欧洲工业国家的大多数民众更愿意接受
群居(以及其他生活模式)作为与一家一户不同的别样可能的选择,但自己本人不
愿实行。在很多人看来,群居要求的处理关系和自我反省的程度使这种生活模式比
较难于实行。对于比有一两个子女的家庭包纳更多人数的集体所能给予的安全感和
团结精神的追求,也许会继续增多。但这种追求仍始终不如人们设想为“非政治的”、
私人的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幸福神话来得普及。[注]
四、替换的生活方式努力的失败
通过上面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替换的生活方式的结果并不十分理想。人们
把追求替换的生活方式冒险的种种紧张、矛盾和最终失败的原因可分为两大类:
(1)外因论,强调失败的原因是受到外界的各种压力;(2)内因论,强调失败的
原因是由于替换的生活方式本身固有的缺陷。[注]
外因论认为替换的生活方式的尝试只有在一个更加“顺利的”社会里才会成功。
外因论认为,没有更广泛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结构的变化,替换的生活方
式的试验是要受限制的,困扰夫妇式家庭的种种困难在替换的生活方式的实践中会
重新产生。对此,有些女权主义作者认为替换的生活方式的冒险没有触及由男性决
定的公共社会的结构,因此没有给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带来任何重大变化。还有
论点认为,在家族制社会中,性自由扩大了各种“强壮男子”的男性模式并随便将
它作为两性标准,使妇女的性享受成为男子可以指使妇女的另一件事情,并为男人
造就了一个“获得女性的新水库”。一些社会主义者,包括女权主义的社会主义者
将替换的生活方式冒险的失败归咎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结构。有人认为,家庭是
靠被宣传工具描绘的一个理想化的家庭生活,是靠家庭法律和假定核心家庭要对孩
子负责的福利政策,以及靠家庭自己通过社会化的权利来维持的。家庭被给予了相
当大的特权,使得替换的生活方式仍然是有界限的。替换的生活方式与一种特权较
量不可避免面临着较多的艰辛。
内因论指出了替换的生活方式方案自身与基本的和普遍的个人需要及社会现实
相矛盾,因此不管社会背景如何,替换的生活方式的尝试都将失败。一般说来,至
少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人们不太容易接受。第一个是,没有义务的约定、自由变换我
们的配偶甚至可以让别人带走我们的配偶,其产生的关系是不确定的、不安全的和
破裂性的。据证明,这种自由与人类对稳定和安全的基本需要相冲突。第二个则是
个人自由的目标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有论证说,个人自由的目标带来的不是自
由,“解放者”给自己制定了一套新的约束和一套新的规则。正如1981年普拉默所
说:“激进的”和“解放的”社会运动是从来就不合理的;它们总是带来它们自己
的管理体制;“绝对的”自由和“绝对的”解放只存在于革命者的头脑中;他们是
社会学上的胡说八道。1983年B.伯杰和P.伯杰指出了替换的生活方式的一个特殊的
但十分重要的方面:孩子们不自由。他们指出,不论成年人愿意用他们自己的生活
方式干什么,』总有一些不赞同的孩子,这些孩子没有决定到一个特殊的社会场所,
以他们父母的生活方式作为自己的命运。
无论外因论还是内因论都揭示了替换家庭方式的不合理和矛盾之处。应该说都
是有道理的。本身外因和内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两个方面,不是绝对分开的。究
其根源,追求替换的生活方式的冒险在思想和信仰上就其重要方面而言是和夫妇式
家庭的观念相一致的。这就是强调个人自由和温暖、亲密的关系对个人实现是重要
的。过去夫妇式家庭因为摆脱了范围广泛的家族义务、带来了自由而为人称道的,
但是现在,它却被看成是限制了自由,妨碍了自我实现,通过强制我们把性行为局
限于异性恋爱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内,把父母关系局限于核心家庭里,从而限制了
亲密的性关系。因此,“解放主义者”试图把个人自由扩大到包括自由选择性关系
和亲子关系的范围,这导致了对那种无约束的婚姻——那种温暖但散漫、稍纵即逝、
毫无责任并总是变幻不定的关系——的赞美;它还导致了强调婚约双方的相互协商,
抛弃社会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且,替换的生活方式的意识形态体现了从重视在传
统家庭观念中居统洽地位的孩子的需要向重视成年人的性需要和情感需要的转移。
这些既是内在的动力也是外部的组织背景。
另外,必须看到替换的生活方式思想的贯彻主要被社会环境方面的许多变化所
促进。妇女们日益增强的经济独立性和福利国家的发展,意味着对妇女和孩子的经
济支持在家庭之外可以获得,避孕技术的进步促进了性自由。更为根本的是,年轻
人死亡率的降低使人口控制成了社会的目标,这意味着生育不必再是普遍的义务。
因此,有更大范围的人乐于不再生育孩子。同时,高等教育的发展提高了对世界根
本看法的认识。而且,社会和地理的变动性虽然不像我们有时想象的那样大,但已
经把许多年轻人从传统的父母和邻居群体的价值系统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新道德
的代言人就来自这批人——即受过教育的、流动的中层社会的年轻人,并且,宣传
工具的关注已经扩大了他们的影响。因此,在强调外部压力时我们不要忘记替代家
庭的生活方式是在外部的环境促成下才可能出现并被人们逐渐接受。
总之,替换的生活方式的实践并没有证明它摆脱了种种紧张、困境和冲突。尽
管替换的生活方式的思想和实践在一些国家中已经得到了承认,但是作为普遍意义
而言,追求替换的生活方式的努力的“成功”还有种种限制,尤其是后文将要提到
的强大的亲家庭运动的出现。一些迹象表明,追求替换的生活方式的鼓噪正在失去
感染力。
第三节 家庭:绝大多数人的选择
分析婚姻家庭至少需要同时考虑结婚、离婚和再婚三个方面的因素。结婚是家
庭的开始。离婚,人们常常夸大为家庭的解体,实际上只能被视为某些特定家庭的
解体。而再婚是家庭的修复。只有离婚率上涨,结婚率和再婚率同时下降,我们才
有可能作出家庭解体的判断。但是,这也仅仅是一种可能。因为其中还涉及到人们
对婚姻的理解等复杂的社会因素的变化。
我们可以发现,离婚率虽然高涨,但是人们却普遍结婚,离婚者多数通过再婚
重返家庭。尽管许多人在喊家庭危机,家庭崩溃,但是也有许多人发动“亲家庭运
动”。在实际上,这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生活在家庭之中。一些社会学家甚至认为
夫妇家庭是现实社会中的“特权制度”。
一、普遍结婚
尽管近年来有些国家的结婚率有所下降,但总的来说,现在人的结婚和以往任
何时候一样,都十分普遍。在19世纪或更早的时期,相当一部分的男人和女人想结
婚,但不敢抱这种希望,而且也结不成婚。如今,在大部分西方国家中,几乎每个
人都在他或她一生中的某个时候结过婚。约翰·吉力斯在他论英国婚姻史的专著
《是好,是坏》的前言中提出了一个也适用于其他西方社会的观点:“我们生活在
一个婚姻时代,夫妻成为该时代亲密关系的典型……商业鼓励理想婚姻,孩子们玩
结婚的游戏,小青年们则试着去做。”[注]
尽管美国国家人口普查局提供的资料说在全世界工业国家中美国的离婚率最高,
但是它也同时指出美国的结婚率在全世界工业国家中同样最高。
美国婚姻是普遍的。80%以上的男人通常在35—74岁之间结婚,75%以上的女
人通常在30—54岁之间结婚。只有少于5%的男性和女性在特殊的年龄段上被列为单
身,这实际上是告诉我们至少有95%的人(20人中有19人以上)在他们生活中的同
一个时期结婚。大多数未婚的男性和女性都是些年轻人或者是垂暮老人,它反映了
青年单身者的婚前状况和老年人的婚后状况(指丧偶或离婚)。[注]
1982年,在美国共有6100万个家庭,其中有4960万个家庭是由丈夫和妻子所组
成。有200万个家庭只有男性家长,没有妻子,有940万个家庭只有女性家长,没有
丈夫。[注]一些严峻的迹象表明,在大多数人口中,非婚生子女和单身家庭的数目
不断上升,但这些迹象并不普遍。据美国国情局1983年公布的资料,80年代初,美
国有家庭户约5900万,占总户数的73.2%,其中已婚夫妇和子女一起生活的核心家
庭占30.2%,已婚夫妇无子女的夫妻家庭占30.0%;母单亲家庭占10.5%,父单亲
家庭占2.6%;无家庭户约2150万,占总户数的26.8%,其中女独身户1100万,占1
3.7%,男独身户720万,占9.0%,未婚同居户160万。[注]在美国,1986年84%的
白人婴儿是婚生子女,87%的白人家庭是由夫妻两人共同操持的。它的数量与所引
起的社会舆论并不相称。
人口统计学家在1974年指出,在美国结婚数字和结婚比例方面,已经有了连续
15年的增长趋势,从1959年到1973年底,每一年结成合法婚姻的人要比前一年多。
即使考虑到40年代后期和50年代的出生高峰,那么在1968年,婚姻由于婚龄高峰的
因素比前一年急剧增长了7%。在此之后,每年结婚数量上的年平均增长减慢到每年
近2%,可是,这仍然是增长,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青年一代习惯性婚姻
(即社会学意义上的婚姻,未经法律手续)增多,未能被统计在结婚人数之中。19
82年美国50岁或50岁以上的人只有6%从没有结过婚。目前已过中年仍未结过婚的4
%美国白人这个比例,可能是不能再低的极限。这些人中有些是因身体和心理有缺
陷不能结婚;另一些则是同性恋者。有异性爱而又保持单身的男女是异乎寻常地罕
见。[注]
据统计,美国人的离婚率在1981年达到50%以后,再也没有上升过,反而在逐
年下降。结婚率却逐步上升,生育率也看涨。“从198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结婚
数量增加了3%,而离婚数量却下降了5%”,“结婚很可能会无可阻挡地风行起来,
而离婚现象也可能日益减少。”[注]
鲁本·希尔1982年的统计表明,美国婚姻生活的平均持续时间一直在延长;平
均婚姻寿命延长的趋势大于离婚率上升的趋势。1990年和1960年相比,男女初婚的
平均年龄都提高了3岁多,男为26岁,女为24岁。通常,这方面的变化是很缓慢的,
因而这种增长特别令人注目。似乎预示着90年代以来,人们更倾向于晚婚,而不是
不婚[注]
英国大多数男人和女人结婚并在婚姻内生孩子,虽然他们同10年前的习惯相比
结婚较晚,孩子更少,离婚更频繁。在英国,1981年在35岁至44岁这个年龄的人中,
不到6%的妇女和刚过10%的男子从未结过婚。在英格兰和威尔士,1983年有84%的
孩子是婚生的。[注]
在英国,对大多数人而言,坠入情网或移情别恋的时期,是一生中最迷惘的岁
月。人们从忙着寻找爱情,寻找最刺激的性搭配,或者寻找伴侣,甚或长期同居,
以致最后发展成永久的婚姻关系。这期间,不论女权运动多么高涨,不论怀疑的论
点多么普遍,随着年岁的增长,大部分的人都会结婚(只有很少数例外)。据统计,
在16岁的时候,有10%的人结婚,但到了35岁时,则93%的人都步入了教堂。[注]
在法国,1978年已婚妇女的比例为79%,其中20—24岁为57%,25—29岁为80
%,30—34岁为85%,34—44岁为88%。[注]
罗马天主教国家一般说来似乎忠于传统的家庭意识形态。即使在未婚生育和同
居已经得到了确认的新教国家的瑞典、丹麦,绝大部分人也是生活在家庭之中。19
75年瑞典25—29岁的已婚妇女占58%,30—34岁占73%,34—44岁占78%。1975年
丹麦15—44岁已婚妇女比例占70%,其中30岁以上年龄组中已高达82%以上。
1977年在挪威已婚妇女的比例为71%,其中20—24岁为45%,25—29岁为81%,
30—34岁为87%,34—44岁为87%。
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对比资料中,除部分国家低年龄组(20岁以下)有同居比例
高于结婚比例的情况之外,其他年龄组的已婚人数的比例都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生活
方式的比例。许多选择替换家庭生活方式的是力图突破上一代人家庭生活方式的年
轻人,但是当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步入中年之后,回到传统婚姻制度的人
数又上升到同上一代相接近的水平。
二、离婚后再婚
统计资料表明,各国在离婚率上升的同时,再婚的比例普遍也在增加。
离婚的人们似乎喜欢放弃的是婚姻的形式而不是婚姻的内容。据估计所有离婚
者中大约有2/3的人再次结婚。美国1982年一个关于离婚、再婚生活过程的研究报
告表明至少有60%的妇女和70%的男子离婚后又再婚。丧偶后再婚的机会相对就少
多了,特别是妇女,可能性大概仅有15%。[注]
美国1980年资料表明,在各种年龄的离婚者和丧偶者中,男人的再婚率比女人
高。对再婚者来说,很可能离婚后经过了三到四年后再婚。1980年的人口普查资料
表明:第一次结婚后又离婚的男性平均年龄为31.2岁,女性为28.9岁。而再婚者中
男性平均年龄为35.2岁,女性为32.0岁。这样离婚者的平均年龄同再婚者的平均年
龄差男性为4年,女性为3.1年,因此男性比女性的再婚率要高。当然女人在确定再
婚的行动时要比男人快。[注]
美国人口普查局的保尔·C.格里克写道:“那些离婚了的人中每五个人就有四
个后来又再婚了。”就在离婚率上升的20世纪60年代,离婚的人们再婚的趋势也在
增长。政府统计资料表明,离婚的人们再婚的数量远远超过丧偶的人们。比如在19
69年,每千个离婚的男子有221个再婚,与此同时,每千个丧偶的男子再婚的却只有
39个。而每千个离婚的妇女有135个再婚,而在寡妇中的再婚率是1%,而且离过婚
的人们的结婚率比首次结婚的要高。
再婚并不是迫于社会的压力才作出的选择,再婚者同样获得了婚姻的幸福。从
对再婚者的研究中人们一致发现,许多一时未能寻到配偶的人在另外的机会中却成
功了。假如说再婚比第一次结婚更容易离婚的话,那么对离婚者最有意义的是他们
眼前的婚姻(或者第二次)和第一次婚姻的比较。有人曾经对美国西部8个州369位
再婚者进行过调查,被调查者都评价他们当时的婚姻比原先的婚姻幸福很多,也比
他们所期望的要好。一些比较离过婚和未离过婚的婚姻幸福感的研究指出,离婚者
的再婚从整体上讲可能与第一次婚姻一样成功。[注]保尔·C.格里克也认为:“离
婚者再婚后的夫妻生活的满意程度一般也高于初婚。”例如,在1971年6月,20—4
9岁的已结过一次婚以上的妇女有440万。但大部分(74%)处于完整的第二次婚姻
之中,只有9%处于第三次或更多次的完整的婚姻中。
美国离婚男女的百分比保持相当,25—64岁的男人是5.8%一9.4%,25岁到54
岁的女人是8.8%一12.6%。就整个年龄段来说,离婚妇女的比例低于13%,离婚男
人的比例低于10%。
另外,还应看到,统计资料也表明大多数人并不想离婚。比如,1971年美国政
府数字表明,在那些丈夫年龄在45—51岁之间的夫妻中,80%的白人夫妻只结过一
次婚;在其余的百分比中,并不是全部婚姻都是通过离婚途径解除的,一些丈夫和
妻子是由于对偶死亡而结束原来的婚姻关系的。当代美国人在接受、甚至支持亲戚
朋友离婚的同时,总的看来,还是不赞成离婚的。父母提倡少男、少女保持贞操时,
却尽可能对自己处于青春期的子女们的性行为讳莫如深。接受福利津贴的未婚母亲
(她们自己的母亲也是未婚者)和城郊家庭主妇一样,表示对幸福婚姻的忠贞感情。
[注]
总之无论人们怎样议论,诸如“离婚容易”,“婚姻破裂”和“家庭腐败”,
许多美国的成年人随时都在结婚、离婚和再婚。
三、愿意结婚
根据最近的研究证实,尽管许多美国青年并不都认为婚姻会比单身强,但认为
他们还要结婚。
据1980年6月盖洛普为白宫家庭委员会所做的民意调查,占74%的美国妇女仍视
婚姻与养育子女为她们最有兴趣、最满意的生活方式;55%的青少年觉得现今的离
婚太轻率了,希望自己能有持久的婚姻。[注]另根据1980年“美国家庭的研究”资
料,一个对底特律地区916个家庭18年研究资料的分析表明,许多青年男女说他们期
望婚姻能从一而终。对此妇女比男人更乐观一点。调查还发现许多青年人比20年前
的青年人更期望晚婚,大多数青年人不期望因为婚姻而扰乱了学习和工作计划,都
说他们不会因为结婚而废黜学业,而49%的妇女说她们认为在结婚以前先工作一、
二年是非常重要的。
据1990年一期《幸福》杂志援引“研究与预测所”发表的一份报告说,若问青
年专业人员“事业有成就,标志是什么”时,60%的人回答“家庭幸福”,只有10
%的人认为是“挣大钱”。另据美国著名舆论分析家路易斯·哈里斯的统计,若问:
结婚与单身哪一种更幸福时,65%的成年人认为结了婚的人是幸福的,而单身是不
幸的。在问他们如果不得不从头开始,是否愿意重新与自己原来的配偶复婚时,85
%的人(其中包括87%的男性、76%的女性)给予肯定的回答。
一次又一次调查的结果是,美国约有70%的已婚者认为自己的婚姻是幸福美满
的,只有约2%的人认为是不幸的。大概说来,多数不幸婚姻通过离婚很快解决了。
全国抽样调查的回答,常常反映出被调查者对自己的家庭生活比对工作、业余爱好
和朋友关系更为满意。这种回答在1972—1987年间未发生什么明显变化。这些回答
可能有所夸大,但这种夸大绝不是造成上述对婚姻满意、不满意比例如此悬殊的原
因,也很难用这种夸大来解释那些根据广泛传记材料研究得出的不同结论。[注]
在英国,1983年和1984年的调查表明,大多数人希望结婚或希望一个忠诚的和
永久的结合,大多数妇女继续把结婚和母亲身份看作她们生活的基本点。
在前文中我们也提到绝大部分同居者愿意结婚,而且最后也走上了结婚的道路。
一些拒绝结婚的同居者是因为“好的婚姻仍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澳大利亚《时代报》1988年11月25日关于这方面的文章也许能够给我们较多的
启示。澳大利亚国立家庭研究所的统计数字表明,20岁至34岁的男女未婚者的比例,
从1971年的26%上升到1986年的42%。家庭研究所所长P.麦克唐纳认为,终身不结
婚者的比例无疑还会进一步提高。他说:“初婚者的比重大大下降,甚至再婚者的
人数也急剧减少。但总的来看,不结婚的人不一定都是有意选择独身生活的,而是
由于过分挑剔,或者与恋人的关系破裂,或者正在寻觅结婚对象。”70年代,“开
放婚姻”曾时兴一阵,但后来人们发现,婚姻的“排他性”仍是无法消除的;接着,
有些人便试验结婚后5—10年内不生孩子。目前,人们热衷于一种所谓“实用婚姻”,
即不履行手续也不作任何许诺的同居。麦克唐纳先生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同居
者之间的亲密关系变得比独立更重要,因而这种关系将像婚姻一样难以别离。可以
说,同居终究会与婚姻无甚差别。”澳大利亚心理学协会主席、临床心理学家尼尔
认为,这种新的独立自主潮流,在某种程度上对人们不无好处。他说:“独身生活
的确使人有更多的发展机会,使他们更充分地享受人生的乐趣;然而,每个人对独
身生活的适应能力并不相同。对大多数人来说,结婚仍是理想的选择。结婚或不结
婚当然应是个人自主决定的事,但必须慎重,要有益于自己的身心健康才好。”另
一位心理治疗专家说:“某些青年人没有结婚,是因为不想重蹈其父母婚姻失败的
覆辙。他们变得非常谨小慎微甚至吹毛求疵。这倒并不是坏事,因为每个人都更加
明白结婚意味着什么;如果他们没有把握,就不肯轻易迈出这一步。”他还说:
“独身者的孤立感确实是普遍存在的。他们遇到大量的问题,都不得不独自去处理;
如果有配偶帮助,当然会轻松些。”[注]
一次不愉快的婚姻,通常很快就会被淡忘,离婚的人仍旧渴望着再婚,只是他
们比以前更加小心了。据英国的统计,100对同居的男女中,有80对有过离婚的经验,
另外的20对则还未结婚。据统计,其中40%的人将再度离婚。即使如此,为什么还
有那么多人仍往里跳?单身不是很好吗?为什么90%的人都会结婚呢?为什么那么
多人仍认为,快乐的人生必须包含结婚呢?甚至离了再结,一而再,再而三的往火
坑里跳呢?
原因很简单,多数人仍希望借着结婚把人类存在的感情与实际生活的问题一并
解决。而让俩人的同居合法化,并获得家长们的承认也是主要的原因之一。男性尤
其对宣布自己能找到心爱的女子共同生活一辈子的仪式感到欣慰;女性则满足于建
立一个温馨稳固的家庭所带来的乐趣,并作为养育子孙的基地。在今天人情非常淡
薄的时代里,宗教已不再重要,亲族不繁,友人难求,我们只有从夫妇这种最小的
团体单位中,追寻生命的意义。[注]
尽管这个时代充满了动荡与无助的氛围,然而,“白头偕老,至死不渝”的夫
妇仍占多数。如果仔细推究,“伴侣”、“亲近”、“相知”、“生死与共”、
“传宗接代”、“寻求永恒”等仍是不可磨灭的原因。要描绘婚姻的经验实非易事,
英国著名作家罗瑞·李(Laurie Lee)说:“与另一半携手共度一生所拥有的那种
琴瑟合鸣之感,就像一个人对其故土所怀有的原始而不可磨灭的感情一样。”[注]
为了寻觅这份感情,为了寻觅一个家园,婚姻还是值得我们不计一切地冒险尝
试的人生经验。
四、亲家庭运动
在追求经济发展与科学技术进步的物质文明过程中,西方一些国家确实付出了
巨大的精神和心理代价;家庭成了消费主义和自我中心价值观的牺牲品。由于传统
婚恋观的崩溃和家庭的裂变,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上述离婚率上升、大量私
生子出现、同性恋流行、艾滋病的蔓延等等),严重影响人们的思想情绪、影响社
会和企业的稳定,从而增加了对社会和政府的压力。如美国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
物力去对付吸毒、酗酒、凶杀、性病、艾滋病、精神病等社会灾害。不少人在反思
“家庭革命”和“性自由”的利弊得失中,发出“返回到家庭”、“重建人际关系”、
“拯救性道德”和“救救孩子”的呼声。人们在看到种种家庭问题出现,甚至有家
庭发生质变和解体迹象的情况下,开始重新思考家庭的意义了。80年代以来,在美
国和欧洲以及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兴起了一场可称之为“重新认识家庭”的运动,即
亲家庭运动或新家庭运动。1994年被联合国确定为“国际家庭年”,家庭问题已经
上升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全球共同的挑战。
在西方,赞成家庭的抵制运动是一个包含着形形色色的相互对立因素的复杂现
象。在它的领导人中,更多的是“保守派”人物,他们认为,“新道德”是对平常
礼仪和已确立的事实的公开侮辱。新道德运动的领导人已经和政治上的右翼联系起
来,强烈主张把家庭作为一个爱的关怀单位的观念。把家庭作为一个爱的关怀单位
和重新把妇女作为家庭中的爱的关怀者这种亲家庭思想的确立,不仅为男子失业,
而且为因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救济而不断上升的政治开支这一“难题”提出了一
个解决办法。[注]
20世纪80年代赞成家庭的观点包含了许多传统主义和功能主义的论点。首先,
它再次宣称孩子有对稳定性和爱的关怀的需要,并认为父母和其孩子之间的生物联
系为稳定的成人——孩子关系比其他类型的安排提供了一个更为确实的基础。第二,
家庭作为个人和控制不了的公共机构之间的缓冲器的形象正在重新出现。例如,法
国世界和平女性联合会会长凯瑟琳·韦伯夫人认为,正是西方国家鼓励个人主义作
为生命哲学的社会毁坏着家庭制度,并鼓励自由性行为的生活方式。而脆弱的家庭
塑造脆弱的、自我毁灭型的、反社会的个体。而在家庭结构崩溃的社会中,个人主
义盛行。她认为,在美国的亚洲后裔在职业和文化领域取得的成就令人惊叹,特别
是在中学和大学,亚裔学生的平均成绩比美国白人高出许多,其原因正在于他们得
到了家庭的巨大支持,家庭关系密切和带着强烈家庭观念成长的人,学会了负责任
并具有创造力。家庭是土壤,可以传播和生长负责任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在技术发达
社会中绝对必要的更应合乎道德的伦理。因此必须重塑以家庭为中心的价值观。毫
无疑问,21世纪将是技术的世纪,但只有同时以家庭为中心,方能成为所有人的和
平与繁荣的新世纪。[注]
可是,20世纪80年代的亲家庭运动思想包含了新的因素,并且和传统的观点是
不一样的。激进思想更关心把家庭建成一个爱的关怀的单位。亲家庭的社会主义者
和女权主义者对远离目标的社会和各种形式的社会不平等提出强烈批评;它暗含着
保守的和/或功能主义传统的“错误”不在于它对家庭的支持,而在于它接受了那远
离目标的经济和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和女权主义的家庭游说者说,家庭会受到欢迎,
不是作为逃避公共社会的残忍性的一个场所,而是作为对那个社会的挑战。因此,
在美国的左派内部,亲家庭的思想赞同把家庭作为利他主义价值准则和进步关系的
场所,家庭提出了更好生活的希望,并主张把家庭并人社会主义的社会重建之中。
女权主义者中赞成家庭观点的在“家庭阵营”中占1/15。在女权主义者内,有些思
潮一反过去认为生育制度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的观点,强调生育是妇女的优势,珍
爱母亲的养育价值,并把它作为父权价值的对立物,极力主张把这些价值观念带进
公共社会中,用这些价值观念去改变那个社会。显然,这些看法和保守主义的传统
是有区别的。[注]
1993年6月5日,“国际家庭节”在罗马的庆祝活动盛况空前。来自180多个国家
和地区的上万名男女聚集一堂,重申家庭在人类生活和世界文明中的价值。罗马教
皇保罗二世亲自主持庆祝仪式,把“亲家庭运动”推向高潮。[注]
亲家庭运动中有两点特别引人注目。
第一,提倡性贞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布热津斯基把“过度的性自由”视
为困扰美国的十分严重的20个大难题之一:“这正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生活作风,通
过日益流行的所谓单亲家庭威胁着家庭的中心地位,转过来成为极大地涣散了社会
凝聚力的主要手段,更不用说性放纵的悲剧性副产品之一是艾滋病了。”[注]由于
美国的“少年妈妈”有日益发展的趋势,1993年,有100万18岁以下的少女怀孕。
[注]她们大多靠救济度日,成为美国严重的社会问题。未婚先孕带来许多社会问题。
在过去多年中,美国政府曾作过种种努力(比如对少女上青春期性教育课、免费发
避孕套等等),均未能遏制少女怀孕的势头。于是,一些社会学家想起了引进中国
的伦理道德观,即少女应保持自己的贞操,未婚先孕对少女来说是不光彩的,并且
试图用这种道德观念来教育少女,以此来遏制美国家庭婚姻裂变的趋势。于是,从
1993年初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展开了伦理教育的宣传运动。在马里兰州,人们
常常可以看到在公共场所竖立着大块牌子,上面写着“克制使爱更甜蜜”,提醒人
们在性爱方面要有理智,不要纵欲。此外,在电视里也常可看到:一个婴儿在声嘶
力竭地啼哭不止,其画外音说:“如果你怀了孕,就意味着青春的结束。”此举果
然奏效。在马里兰州,1993年少女怀孕者下降了10%。这是该州花了500万美元用于
宣传教育的结果。据悉,加利福尼亚州也打算效法马里兰州,花大力气进行伦理道
德宣传,以缓解这一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注]
另据报道,1994年初,美国出现了一件新鲜事:贞洁俱乐部。在“性解放”之
风刮了10年以后,这类俱乐部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在马里兰州有一家“禁欲女
孩贞洁俱乐部”。参加该俱乐部的女学生们宣誓:在结婚前不与男人发生性关系。
所有贞洁俱乐部里都有这样的标语口号,“一个孩子每月需要花费474美元”,“节
欲能使人心灵更美”。拥有5900万信徒的美国天主教会极力提倡这一反对“性解放”
的运动。马里兰州在这方面所以走在前面,与该州天主教占有较大优势有密切关系。
[注]
美国作家J.里奥认为:“性革命已经过去,现在到处是复归的声音。在城市、
郊区、小镇,有越来越多的迹象证明,全国已在逐渐摆脱对性的着迷情况。这场性
革命的老兵们有的受了伤,有的感到厌倦,有的又在未婚、在恋爱。他们或她们都
认为,不需要在一两次见面时就发生性关系。有些人还发现了忠贞、负责的结婚传
统价值。旧金山的一个性心理治疗医生说得好:我们已经走过一个唯独有‘我’的
时代,现在我看到人们又要回到‘我俩’的时代。”
“今天最响亮的字眼是‘承担义务’、‘亲密关系’和‘培养感情’。钟摆又
转过来了,人们的性心理又回到性革命以前的年代。迈阿密的一个性心理治疗医生
说:我们已回到50年代,人们希望有更持久的关系,他们也希望有孩子。过去治疗
的大都是因为性机能有些缺陷,今天来治疗的则往往是因为生活、工作上的不愉快
以及人们的关系搞不好。”[注]
第二,提倡父亲责任。亲家庭的道德运动领导人加入男人的团体——例如“家
庭需要父亲”(FNF)和“为公正离婚而战”(CJD)——这些团体试图纠正它们所
觉察到的种种偏见,如赞成妇女监护孩子,由妇女提供离婚扶养费,在家庭中父亲
是多余的。亲家庭者游说政治上的左翼反对这些观点。[注]据报载,在过去的10年
中,美国社会少年犯罪率急剧上升,而且3/4的少年犯都是在没有父亲的家庭中长
大的。60年代以来,美国社会一度“性自由”泛滥,制造出大量非婚生子女或者单
亲家庭。这些使得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已经意识到,不负责任的父亲正是促使美国社
会伦理道德败坏、犯罪事件层出不穷的罪魁祸首。于是,近几年来,以科罗拉多州
为中心,在美国出现了一个名为“维持誓言者”的男性自律组织,该组织经常租用
当地的体育场举行活动。参加活动的会员们聚在一起,高声朗诵该组织的几条戒律,
诸如拥有一些知心的男性朋友,请他们监督自己的日常行为;组织一个牢靠的家庭,
不发生婚外恋,永不背叛婚姻;以自己的行为感染他人,发展其他会员等等。到了
1995年,这个自律组织已经在美国拥有70万成员。该组织的活动还扩展到澳大利亚、
加拿大、南非以及欧洲。[注]
进入90年代,在美国,家庭因素变得越来越突出了。赞美“家庭、孩子、热炕
头”的电视剧如《似锦年华》等受到人们的青睐,布什总统就职演说提倡做合格的
父母,做有益于家庭和社会的公民。尽管有人认为《廊桥遗梦》有倡导婚外恋的倾
向,但是该书和影片却意外地风靡全球,赢得了世人的感慨。其主要原因恐怕就在
于女主人公为了家庭的稳定,没有随着情人出走而将自己的感情深深地埋在心底。
《廊桥遗梦》无意中透露出“家庭高于一切”,这也许是世人在难以把握的感情漩
涡中挣扎良久以后对稳定生活的一种潜意识的渴望吧。
由于社会风气的转变,现在“家庭问题绝非次要”已成为许多美国人的共识。
有的人宁愿放弃较高的薪水而到对家庭和孩子照顾好的单位去任职。一个广为宣扬
的事例是在硅谷任技术经理的托德·格兰汉,他先后收到许多聘书,最后为了孩子
和家庭,放弃了年薪可以多得5000美元的机会,选择了加州贝尔蒙莱一个条件较差
的单位。格兰汉不无感慨地说:“家庭这东西,限公司不一样,可不是那么轻易受
制于趾高气扬的新东家。家庭源远流长,哪里是为了赚钱就可以不顾的?”[注]
奈斯比特等给我们带来了众多关于家庭的好消息。[注]尽管家庭需要更多的选
择和支持,90年代却标示着家庭的一个转折点:人们终于重新评估并理解到家庭的
重要性。
有关家庭的好消息还真不少:父母希望休假,以便和家人共度;女性对职业比
较有信心,如果做得到、也愿意做的话,她们敢几年不上班也不失自信;有些公司
对于家庭议题能有创意的反应;父亲也变得比较关心家庭;职业妇女的小孩与家庭
主妇的小孩过得一样好,甚至更佳。
美国的一位批评家克里斯多夫·拉希说:“如果我们真的想要保存‘家庭价值’,
就是放弃追求美好生活的消费主义观。就是因为有了消费主义,才会逼得人一周工
作80个小时。”[注]
美国罗伯·哈夫国际公司的一项调查发现,有78%的成年人说,即使这意味着
较缓慢的升迁,他们还是宁可选择弹性工时,以便有更多时间与家人共度。纽约美
国价值学会的芭芭拉·怀海德说:“成就导向已转变为在家庭中寻求认同与满足。”
闲暇时间已取代金钱,成为如年代地位的表征。[注]
奈斯比特等相信,经过数十年的分裂,家庭现在已走入稳定的新阶段。
第四节 家庭:何去何从
一、历史的回答:家庭是有前途的
应该看到,目前对家庭前途的各种预测理论都有自己的现实基础和一定的合理
性。各种理论莫衷一是,但是大多数理论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这对我们都有一定的
启示。即使是家庭消亡论也促进了人们对家庭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一般认为家庭消亡论是一种典型的悲观主义论调。家庭消亡论由西方学者在目
睹西方家庭危机时提出。家庭在急剧变革中处于极度动荡状态,难免出现这样那样
的问题,把离婚率的上升,未婚同居和独身者的增加,作为家庭正在消亡的证据,
实际上是对现实问题的夸大。从家庭是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角度来说,家庭随
着社会的发展确实会消亡,但是现实社会还远远没有达到家庭消亡的物质与精神的
条件。
以传统家庭功能的削弱或消失作为家庭消亡的依据也是站不住脚的。现代家庭
的功能外化,只是某些功能的部分外化,并非是全部功能的外化,不能夸大功能外
化的程度。家庭某些功能削弱或消失之后,另一些功能又会适应时代的需要发展起
来,甚至会产生一些新功能,现代家庭中感情功能的加强是很好的例证。所以未来
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社会难以取代家庭的全部功能。
人类已能认识和主宰自身的生育过程,为许多相亲相爱想要孩子而又无生育能
力的夫妻带来了福音。但是日益发展的生殖技术侧重于利用其促进人类的优生,帮
助完善人类家庭,而不是导致家庭的消亡。尽管目前存在人的生产功能被生殖技术
所取代的可能性,但是家庭具有的情感功能却是无法替代的。另外,人工生育能否
在全社会普遍推广,是否需要推广,还是个争议不休的问题。人工生育尤其是克隆
技术在使用上受到社会的规范、调节和控制。这些至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威
胁到家庭。
传统家庭的复归是一种一厢情愿的做法,社会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历史上任
何意义的回归现象都不是一种简单重复。即使是同一现象在不同阶段出现,它所表
达的社会内涵和意义是很不相同的。一位美国社会学家艾伦·卡尔森曾这样评价那
些维护传统家庭制度的人:“尽管他们自称占了大多数,他们仍然是一盘散沙,处
在明显的少数地位。他们要办的事情是把近20年来政治、社会和文化思想的演变颠
倒过来。然而,这方面的发展情况糟透了,一场持久而艰苦的斗争正等待着那些维
护传统制度的人们。”[注]任何逆社会发展的“复辟”最终都是以失败告终。
托夫勒的新家庭论是从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的角度来预测家庭未来,其中
具有较多的合理性。然而,把家庭看作是科学技术刺激的反应物,却有“技术决定
论”的味道。任何社会的家庭形态不仅取决于科技进步所造成的社会生产力的高度
发展,还取决于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性质,以及人们的社会关系、生活方式、精
神道德面貌等多种社会因素的作用。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其对家庭的影响不言
而喻,但是不同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下人们对家庭的态度、理解和维护家庭的行
为都具有各自的特点。人类家庭形态的多元化由来已久,在任何历史时期的家庭都
不可能是整齐划一的。现实社会中任何生活方式的存在都具有其适应社会的内在合
理性,但是把它们都称之为家庭却存在较多的争论。人们可以根据个人爱好、习惯,
或者由个人意志自由选择生活方式,但是这种自由选择是有条件的,并不是绝对的
自由。人和家庭都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都受多种社会因素的制约。社会系统的存
在和发展都是不断有序化的过程,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主要家庭形态。这种主要家
庭形态又有多种表现形式,其中也总有一种与之相协调,或被社会多数人认可和选
择的典型形式,未来家庭也不可能逃脱这一规律。
趋同论看到了工业化过程中各国家庭发展的共性特征,这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
系的充分表现。从历史的发展阶段来看,人类社会的发展确实存在“趋同”。原始
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五个阶段的划分就是
人类社会发展共同规律的一种表达。家庭自然也不例外。但是由于各个国家和民族
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的不同,即使是同一家庭形态,也会有不同的性质
和特点,如不同的社会制度解决家庭问题的方式就可能大相径庭。单纯注重科技进
步的作用,而忽视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作用,同样有“技术决定论”的嫌疑。趋
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既不是目前的资本主义家庭向社会主义家庭靠拢,也不是目
前的社会主义家庭向资本主义家庭靠拢,而是都趋同于世界大同的共产主义时代的
家庭生活方式。
家庭淡化论只是针对封建传统势力很强的欠发达地区的家庭制度而言,不能泛
指或概括人类一般家庭的发展趋势。家庭改革论提出家庭会不断变革自己以适应现
代文明的进程。但是,家庭改革论并没有回答今后的家庭如何变革自己,家庭会变
革到什么状态,家庭与社会的细胞与有机体关系怎么调整等等问题。[注]
我们能够看到由于不同的出发点和观察角度,对家庭的未来的判断不尽相同。
同时,我们能够发现一个有趣的社会现象,就是从事社会工作的观察家和实际工作
者更多的在强调问题,提出家庭危机,而从事家庭研究的学者更多的注重家庭变动
的事实,对家庭前途充满信心。
各种研究分析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了一个观点:家庭尽管发生了变化,但是家
庭并没有崩溃或为世人所弃,家庭在变动中发展。
一些观察家认为高离婚率表明了婚姻和家庭的衰败,预示着婚姻和家庭的消亡。
然而事实是,我们应当承认离婚现象是我们社会中一种破坏性的因素,但不是决定
性因素,当然就更谈不上会导致社会解体了。绝大多数的离婚者都将再婚,重新组
成家庭,持同居和独身的人还是少数。即使同居和独身者,大部分人也结过婚,或
可能再结婚,终身同居和独身者是极少的。
尽管对婚姻制度存在某些否定态度和行为,但是替换家庭的尝试并不尽如人意,
仅仅只是一种尝试,作为家庭的一种补充或一种可选择的生活方式而已。大部分人
在实践中仍然依恋夫妇式家庭,并把它作为一种理想。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在动荡之
中依然存在,是传统婚姻的延续,充其量,这种延续的具体形态发生了某些变化而
已。
以受到“家庭危机”困扰最大的美国为例,尽管从1966年到1990年,美国家庭
模式发生了异乎寻常的变化。但是占相当大比例的美国成年人把家庭看成是安全的
港湾。美国每个看报纸和电视的人都知道有关“当代家庭危机”的一些情况。虽然
大多数美国人被告知,家庭作为一种制度正处于崩溃之际,但他们都觉得自己的家
庭是幸福的、成功的。他们从这种对比中得到巨大的心理安慰,因为他们感到自己
是受这种家庭危机之害很轻的人。目前这一代的家庭关系在许多方面要比前几代牢
固得多。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已经得到改善。虽然离婚更为频繁,但大
多数离婚者很快又再婚。尽管有一些说明问题严重性的人口统计学数字,但是忠于
家庭的价值观念在近几十年来并没有明显的减弱,而且研究成果也表明:家庭稳固
性或亲属关系也没有削弱。美国大多数成年人与他们在世的父母保持着亲密的来往。
大多数美国家庭均住在距其有近亲关系的家庭不远的地方,并经常与之保持接触。
历史告诉我们:家庭是有前途的。
“钟摆有去有回”,历史的发展是一个螺旋式的进程。尽管亲家庭言论和反家
庭言论始终是存在的,而且今后也可能长期存在,但是从时间序列来看,本世纪以
来西方社会似乎经历了从亲家庭到反家庭然后又重新回到亲家庭的三个发展阶段。
在美国,直至20世纪50年代,家庭和对家庭的赞美一直占据了主导的地位,到
60和70年代反家庭的言论和行为异乎寻常的激烈,80年代以来家庭又悄悄地重新回
到社会舞台的中心。1982年以来,美国社会的离婚率已呈现稳定趋势,家庭在人们
心目中的地位逐渐上升。吉西·伯纳德认为:“如果说70年代是危机,变革和道德
纷争的时代;那么,80年代就将是把破碎的东西重新组合在一起,使家庭结构得以
发展的时代。”[注]
尽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传统不同,中国家庭的变动更为复杂,但是也出
现缓——急——缓——急的循环发展过程。
邓伟志[注]在《近代中国家庭的变革》中的论述虽然是对近代中国家庭的总结,
但是放在这里也许具有同样的参考作用。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此同时,中
国的家庭制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相应地发生了巨大变革。在理论上,
百年来出现了同几千年来的传统家庭理论截然不同的理论。在实践上,百年来出现
了同几千年来的传统家庭截然不同的家庭。”当然,从家庭形式而言,目前的家庭
形式基本在历史上都存在,这里主要是指占主导地位的家庭。
“中国近代家庭变革的变速是波浪式发展的,有急有缓,时急时缓。在太平天
国革命爆发时,急;在太平天国定都后,缓。在戊戌变法兴起时,急;在戊戌变法
失败后,缓。在辛亥革命爆发时,急;辛亥革命之后,缓,或日稍缓。在新民主主
义革命时期,在苏区,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变速急;在中华民国的国民党统治区,
变速比较缓。‘急——缓——再急——再缓——’这就是一百多年来的中国家庭发
展轨迹,这就是一百多年来的中国家庭的发展史。”如果把时间再拉长,可以再接
着划分出,建国初期,急;“文革”至改革开放前,缓;改革开放以后急三个阶段。
我们在观察西方家庭危机的同时,不要忘记,早在本世纪初,我国就有人提出
反家庭的主张,“家庭改制”和“家庭革命”甚至是作为救亡图存的道路。而当时
亲家庭的人员更多的是我们称为保守的封建卫道士。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
出现的大规模家庭变动,作为社会现象几乎没有新内容。当时反社会性质的离婚、
同居和试婚等行为引起的震动可以说丝毫不会小于今天的影响。
“中国近代家庭变革的走向,简单说来,就是家庭功能在一天天地由多到少,
家庭规模在一天天地由大到小,家庭结构在一天天地由紧到松,家庭观念在一天天
地由浓到淡,家庭理论在一天天地由浅人深,由旧变新,月异日新。随着家庭急剧
变动而来的某些倒退现象,某些反弹事例,虽说不过是家庭发展史上的小插曲,但
也是家庭本质的反映,也是合乎家庭发展的曲折规律的。”
“如果我们再仔细观察和研究一下的话,又不难分辨出,不论是在家庭变速大
的时候,还是在家庭变速小的时候,在家庭研究中,都有激进、保守和变革三种观
点。用中国的习惯用语来说,都是有‘左’、有右,‘左’右并存,都是急中有缓,
缓中有急。不过,阅览了一百多年来的中国家庭的历史画卷后,我们又不难得出结
论:‘左’、右两派的能量均有递减之势,变革派的能量有递增之势。这是令人欣
慰、令人庆贺的。”
“中国一百多年来的家庭变化,同国外家庭的变化相比,可以说是大体同步,
略有滞后。国外一阵风,国内也会兴起一层波。同样的,中国一阵风,也会在国外
兴起一层波。国外对中国家庭巨变的议论也是颇多的。在中国的开放度加大时,在
家庭变革上中西同步的情况就增多,滞后的距离就缩小;反之,中国的开放度变小,
在家庭变革上中西同步的情况就减少,滞后的距离就拉大。”
“历史是一面镜子。漫长的历史要归宿到今天,无限的未来要从今天开始。在
我们重视家庭变革和家庭文化的今天,重温一下中国近代家庭史将是有益的。站在
历史规律的高度,放眼大江东去的历史长河,也会有助于家庭建设。几十年来,特
别是近十多年来,中国的家庭制度发生了人们意想不到的变化:家庭类型核心化,
家务劳动社会化,家庭设备电子化,家庭文化文明化。总的趋势是,文明、科学、
健康。一个人有点家庭史的知识,对今日之家庭的千姿百态就容易理解,进而从容
适应、积极推动中国的家庭变革,实现变革与建设的高度统一。在变革中建设,在
建设中变革。”
如果从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看,我们丝毫没有理由认为我国家庭会崩溃。当然,
这并不排除存在家庭问题尤其是有可能危及社会秩序的家庭问题的存在。对此,我
们必须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微杜渐。
最后但是并不是最不重要的一点,我们必须要指出的是小心传媒的放大或夸大
效应。我们生活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越来越离不开大众传媒的中介作用。
我们通过大众传媒了解和把握我们的周围世界,然而我们却在越来越强大的传媒力
量面前迷失了自我。以下几个本文中提到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实发人深省。
美国的大众传播工具曾就同居率的增大指出:“同后对婚姻制度构成了威胁。”
然而各种研究却告诉我们,同居只是一种可选择的生活方式,绝大多数同居者最终
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一些专家甚至一针见血地指出,70年代的大众传播媒体并非偶
然地专拣性关系的试验放在他们报道的中心;他们借此同样利用了失望的读者追求
耸人听闻事物的兴趣和有关性问题的想象力去赚取利润。
面对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我们习惯于谈问题,报纸杂志上对子女虐待和抛弃老
年人的不孝现象的报道屡见不鲜。老年人给读者的印象似乎是老弱无力,孤独寂寞,
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或躺在床上)聆听着死神的脚步。然而,许多的研究却告诉我
们,老年人“为家庭和社会所抛弃”只是一个神话,绝大多数老年人家庭和睦,安
享晚年,其乐融融。
中国自80年代新的《婚姻法》颁布以后,离婚问题一度明显的特别突出。对离
婚率上升的原因和社会后果,社会上和学界曾进行过热烈的讨论。一时间传媒上
“家庭危机”的警示触目惊心。然而学者的调查和研究,其中徐安琪的研究尤为引
人瞩目。近10年。徐安琪发表了十数篇关于离婚研究的论文。1985年,她以“人民
陪审员”的身份直接参加了上海一个区法院100桩离婚案的审理,在该区和另一区法
院及民政局抽样查阅了历年来的1000多件离婚档案,并在上海市区调查了700多对夫
妻,发现婚姻纠纷和破裂的主要原因与报刊宣传和流行观点“相去甚远”。如夫妻
争吵的起因多为传统性质,如子女教育、家务琐事、脾气和习惯不合等;又比如
“婚外恋”被视为80年代以来精神污染的结果,徐安琪的调查却显示了因第三者介
入而导致离婚的比率在50、60、70、80年代相差不多,说明并非新问题。据她的分
析,今后离婚的增长速度在长时间内将是缓慢、持续的,再婚也将与离婚同步增长,
因此没必要担忧会危及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注]
长篇累牍的独生子女问题不断在人们身边萦绕,在独生子女身上引人注目地贴
着任性、自私、脆弱等“独生子女综合症”的标签。一提独生子女,人们马上联想
到“问题儿童”,一个个家庭围着转的“小皇帝”。然而,学者的研究却发现独生
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并无显著的差别。
同样的事例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同样出现。类似的情况可以用不胜枚举来概括,
我们在研究中不断注意到社会现实与人们观念上的明显差距。我们不能去责怪大众
传媒通过典型事例解剖麻雀向我们提出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当然我们也不排除谴
责其中不真实的“恶作剧”的误导),由于学术的严肃和慎重造成的滞后,我们也
不能责怪学术界不能及时告诉我们事情的真相,只是想强调我们在众多的信息面前
似乎不愿意仔细地思考,失去了一些起码的判断力,以致于人云亦云,三人成虎。
这种不负责任的选择正是大众传媒左右我们生活的根源。而其“夸大”效应给社会
造成压力的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注]
二、未来家庭什么样
任何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变化我们都能够找到解释的方法和角度,但是对未
来进行任何社会预测可以说都是危险的。事实上没有一个人能够无误地预言未来。
家庭并非是个一成不变的实体,毫无疑问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导致家庭变动的
原因是多方面的。它受到社会现状、历史、物质、法律、心理因素以及科学技术的
发展等多种力量的制约。在这些力量之中,一些是近代的产物,而另一些则是由来
已久的。这些力量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以异常迅猛的速度聚合在一起朝着我们呼啸而
来。而且家庭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传统的和新的生活方式并非完全相互独立地并
存着,而是大量地变动和交织在一起。这些都使得家庭的发展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
性。
在此,只能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断言,只要社会存在,家庭制度就存在。当然
很难讲清将来的家庭模式是什么样的,家庭成员的含义是什么,结构关系如何,家
庭的独特功能将如何发挥。家庭处于变化之中,婚伴可能变化,男女的愿望可能变
化,婚姻习俗和方式可能变化,基本的家庭生活方式也可能不一样,然而没必要把
这些变化直接等同于家庭的腐败或堕落。大部分人将继续把婚姻和家庭互动看作是
感情和社会结构稳定的基本条件。家庭将继续是社会化的基本场所,安全感和影响
力的基本源泉。[注]
张怀承等人提出家庭的发展是人类自身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一完善主要体现在
下列三个方面:第一,性与爱一体化;第二,家庭与社会一体化;第三,人的自然
属性与社会属性的一体化。这可以作为长期发展的家庭预测的一种参考原则。
任何社会的变迁都不可能脱离目前的现实出现跳跃性的发展,家庭的变动也必
然是目前状态的延伸。社会的发展增加了个人选择的可能性,个人可能根据自己的
意愿而不是按照天经地义的规范或群体的强制去做出生活的决策。个人开始了对他
相对自主的生活道路所拥有的日益增多的可能性的利用。对家庭的态度和关于家庭
的价值观念存在着两种由来已久的重要的发展趋势,其一是父母在子女心目中的地
位发生了变化,由对父母遵循、服从变为自立和自决。另一个是丈夫和妻子在权利
方面的平等化趋势。在此基础上,我们以万分谨慎的态度可以预言婚姻和家庭的发
展在近期将会出现的几个方面的变化:
1.婚姻方面的变化。
开放的婚姻制度将在不损害各自个性的前提下,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以取得
两人之间以及两人与其他人之间关系的密切发展,这与离婚自由等因素将进一步提
高婚姻的质量。用西方学者杰西·伯纳德的话来说:“未来社会这种婚姻的最大特
点:正是让那些对婚姻关系具有不同要求的人,作出各自的选择。”[注]婚姻对成
年人两性关系占有的垄断地位大大削弱。不同生活模式的竞争和由此产生的对人际
关系质量更细致的感受性提出了一种挑战,可以预计,它要求人们具有高度的自我
反省精神和批判性地检验自身生活实践的态度。
大多数人仍然追求传统的婚姻形式,但是对个人和对婚姻提出的要求更高。
从一而终,白头偕老的婚姻一直是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几百年来膜拜的标
准。这在今后也仍然具有生命力。但是如同神话故事里面,地狱才是通往天堂的必
由之路。这种婚姻只有强调一种自我牺牲精神才能到达幸福的彼岸。杰出的作家与
企业家史蒂芬·考维在其名为《高效率家庭的七种习惯》丛书中说,把眼光放在婚
姻与家庭美满这一目标上是非常主要的,即使那目标似乎不容易捉摸。他以飞机从
纽约到旧金山的路线为比喻,在飞行当中90%时间里飞机会被从四面八方吹来的风
的力量以及气候和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偏离预定路线。飞机驾驶员则持续不断地在调
整,使其基本上保持在既定航线和航向上。如果一度被某种外力拖离了既定路线,
则还是不断尝试再次回到原定路线上来。同样的道理,在婚姻里伴侣两人似乎也是
90%时间里被推出原定的路线,关键是要不间断地调整并重新回到原定的路线上来,
把幸福、建设性、满足与和平等目标放在心里。这样,这对夫妇就可以抵达他们愿
望的真实的婚姻与家庭。[注]人们过去在婚姻中强调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而
现在提出要在婚姻中超越问题。
开放的婚姻并不是放纵的婚姻。除极少数人以外,没有迹象表明,对在持久的
(但并非就是终生的)关系中保持忠诚的看法会提出疑问。性忠诚将一如既往是一
种理想,当然,如果婚姻的基本一致性没有被破坏时,对伴侣的“一时失足”采取
宽容态度的倾向会继续加大。尽管对婚姻中的爱情和幸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伴侣
之间的宽容态度和自由活动空间也在增多。随之而来,多数人对自己的婚姻生活的
质量要求也提高了。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危及婚姻持久存在的因素也会增加,如果不能忍受一个
“另外的关系”,或者对这种关系的期待超出了婚姻内部能得到的满足,会增强离
婚的意愿。这意味着,婚姻会继续团排他性受到损害,会在日益增大的程度上成为
一种可以拥有也可以解除的关系。一些人把高离婚率解释为一种新出现的婚姻模式,
根据这种模式,许多甚至大部分的男人和女人都会在他们一生中结两次或更多次婚。
人们将转变婚姻和社会关系稳定的观念。第二次婚姻将会作为更稳定的婚姻形式而
存在。
美国被认为是实际上的一夫一妻制国家,但是似乎很多美国人,或者说占很大
比例的美国人都有过多个配偶。美国一个统计材料表明,1978年初次结婚的夫妻中
以离婚告终的占38%,但这些离了婚的人又有3/4再婚,而这些再婚者中又有44%
离婚。这种结婚——再婚——再离婚的现象,在一个人身上可能多次重复。美国有
位名叫钱德勒的妇女55岁已结婚、离婚22次,创最高纪录,被载人《吉尼斯世界纪
录大全》。[注]美国有些社会学家称这种模式为系列式单婚制或系列式复婚制,再
婚在今天的美国已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平均4个新郎中就有一个再婚者。在某种程
度上也似乎承认了“一夫多妻”制,但目前“一委多夫”制却很少见。因此,一个
男人同几个女人结婚是常见的事,而一个女人同几个男人结婚则实属罕见。
离婚并没有从根本上结束婚姻。离婚对人们来说并不是什么乐事,人们也决非
拿它当作儿戏,但是离婚对孩子的影响越来越受到重视,考虑子女的利益仍是赞同
婚姻的最有力的论据。
同时我们将改变社会不稳定原因的看法。尽管离婚现象给人们带来了不安全感,
但是社会仍然与过去一样稳定,其标志表现为社会化过程与文化渗透过程继续存在,
而不是以死亡和离婚为转移。
2.家庭方面的变化。
今天就整个世界历史进程而言,已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由于多元经济、多元政
治、多元社会制度、多元伦理,总之多元价值观的存在,家庭的样式也会是多元的。
在不出现剧烈持久的经济崩溃的前提之下,将会有日益增多的人有可能经过选
择再确定,是生活在有子女或无子女的合法化婚姻之中,还是在未合法化的生活共
同体中;或是作为独居者(当然不排除享有某种持久的关系),或是生活在有或没
有“家庭”特征的居住共同体内,或者——越来越多的是在离婚之后——生活在
“残缺的家庭”之中。而家庭将失去其作为共同生活的规范方式所占有的垄断的和
别无选择的特殊地位。但是多元化的家庭样式中,最基本的、最大量的是“核心家
庭”,即父母与子女构成的家庭。有人认为群居和同性恋的生活在西方也将消失,
这似乎有些武断。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生活方式只是社会中特定的少数人的生活方
式。
从全球范围而言,家庭发展不平衡,但是总的看来,家庭结构进一步简单化、
家庭规模进一步小型化。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大家庭的减少,家庭的核心化,这一趋
势十分明显。西方国家家庭规模将稳定在低水平,一些国家如美国近年来有生育率
上升的迹象。
纵向的家庭关系不断向横向的夫妻关系倾斜,夫妻双方自由抉择的结果是婚姻
和家庭的生活质量的提高。由于平等和自由观念的进一步发展和事实上的不断进步,
妇女地位迅速提高,夫妻关系日趋平等。
妇女广泛就业,“信息社会着重脑力而不是体力,妇女跟信息社会真是天作之
合。凡是进入信息社会的地方,妇女须开始加入劳动大军;凡是信息革命浪潮席卷
的地方,妇女须大批涌入劳动大军。”[注]这是奈斯比特夫妇在研究了大量经验材
料之后所做出的一个判断。
家庭和事业并重是未来社会重要的趋势。家庭和事业是夫妻共同抉择的结果,
视各自具体的情况而定。家务劳动进一步社会化,家务劳动的价值得到社会的充分
认可。家庭并不仅仅是丧失功能。当一个单位的某些功能“丧失”的时候,它可能
意味着转变为其它功能,因此,这不仅仅是“丧失”,而且是一种“自然”的转移。
现实家庭和与其类似的团体在感情上相互支持的作用变得更加重要了。在这些初级
团体里,其成员能更多地找到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的治疗环境。另外,家庭可能更
多地使其成员走出家庭,适应外部社会环境。在一个复杂高度专业化的社会里,需
要多种多样的知识,本能做出各种抉择,灵活地适应新技术和新思想。因此,一个
主要的“新”的家庭功能是使其成员社会化,以适应一个变化的复杂的社会和世界。
[注]
自由同居的伴侣和单独生活的母亲养育的子女可能会增多。随之,社会的血缘
关系原则的重要性将继续减少,非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相互帮助和关心的形式可能
会愈加重要。可以肯定预测的是,家庭对儿童、青年人和老人给以帮助的传统形式
将继续存在,但是必须在婚姻和家庭的内外寻求团结互助的新形式,将“家庭中”
的爱情、同情心、温柔和团结精神延伸到那些不一定在同家庭生活或没有血缘关系
的人们的基本关系上去(延伸到离异的父母、他们的子女和新选择的伴侣身上,延
伸到亲近的朋友身上)。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口局的专家詹姆士德·本纳木教授在1990年指出:“在全
世界,家庭依然是繁荣兴旺的社会细胞。……国家的作用在加强,人们要求国家干
预家庭事物。家庭再也不是私人的领地……不同部门制定的社会福利政策,均是以
家庭为载体的。”他还指出,由于死亡率的下降和人均寿命延长,三代同堂的家庭
可能复兴;20世纪60年代欧美流行的“群居”现象将受到完全的抵制;家庭要以现
代生活的需求为基础,同时也要保持本土的特色。[注]
3.家庭环境方面的变化。
随着离婚现象在社会上越来越广泛地为人们所接受并且得到更为普遍的理解,
要求在这方面得到帮助的人也会随之增加,从而促进社会体制结构去弥补、充实现
存的社会行为结构。围绕着婚姻结构而建立的“社会救生系统”的救生员,如精神
分析学家、治疗学家和咨询顾问等专业人员的人数及其家庭服务机构增多。
有人认为现在的家庭已成为“电器家庭”,尤其是在当今的城市家庭中,大多
数已普及了电视机、录音机、录像机,各种音响设备、电话以及洗衣机、冰箱和厨
房电器设备等。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提出来在21世纪的某个时候,“新的生
产方式要把我们带往以电子科学为基础的家庭工业方式”,形成新的家庭形态即
“电子家庭”,从而导致人们的家庭发生一场革命。未来的家庭同“信息高速公路”
相连,实现个人计算机网络化,从而成为“电子家庭”的时代。人类的家庭在经历
了“第三次浪潮”冲击之后,“又要回到原来的地方”,到“家里去工作”,从而
家庭将重新成为“社会的中心”。并且正是由于家庭重新成为工作单位和夫妻共同
在一起劳动,将使夫妻关系由“冷”变“热”。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可能的,但是电
子技术对家庭的影响受到技术利用的社会方式和文化、社会因素背景的制约。科学
技术对家庭的影响最终取决于人本身。另外,科技的进步使得人类的活动领域不断
扩展,仅仅在家中不能囊括所有的工作场所。我们不能夸大技术的作用。“共同劳
动”的“电子家庭”只是为夫妻情感方式的改变提供契机而不是“绝对保证”,在
未来真正形成夫妻之间良好的情感关系,自然还需要创造更多的社会条件。尽管如
此,科技的进步可以为人类的家庭生活提供更为可靠的便利条件,使得家庭的健康
发展成为一种更容易实现的可能。
信息技术还将极大地改变人们的居住方式和家居条件。这主要是智能住宅的发
展。
在日本,建设省同日本电信电话公司等民间企业合作,正在全国建设大约6000
户适应多媒体时代的样板住宅。凡参加试验家庭的住宅,将免费安装个人电脑和可
视电脑等设备。预定试验内容为6个方面,每个方面各1000户家庭。这6个方面是:
(1)在家义务护理高龄人员;(2)技术人员等在家上班;(3)成家的儿女与远方
的父母联系;(4)连接住宅之间的防灾系统;(5)地区之间的家庭进行交流;
(6)培养在家负责电脑咨询的工作人员。建设省将根据试验的结果设计和建设旨在
消灭“信息不灵者”和“信息闭塞地区”的多媒体住宅。
另外,日本计划在千叶县长柄町划出100万平方米的土地,建设一个被称为“T
RON电脑城市”的由智能电脑住宅和智能电脑大厦组成的建筑群。所谓“TRON”,是
由东京大学教授坂村健付设计开发的日本独自的计算机系统,TRON电脑城市里的住
宅和办公大厦均采用TRON信息系统,像驾驶汽车一样,谁都可以得心应手地操作TR
ON系统,使住宅和办公大厦的环境达到完美、如意、舒适的境地。作为电脑城市的
第一步,智能住宅的实验房已经建成。电脑住宅内装备有千余个计算机元器件和仪
表,其计算机装置密度与宇宙飞船相当,电脑住宅内一切事务均由电脑指挥和操作,
故又称“软件住宅”。[注]
信息技术使过去许多人类的幻想逐步变为现实,我们可以预计未来的居家生活
更舒适、更方便,从而大大提高人们的家庭生活质量。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家庭的变化也可能日新月异。现代社会快速的变迁需要
我们提高自己对社会环境的认识水平和适应能力。借用托夫勒的话,人们对“家庭
的崩溃感到迷惘不解,不知所措”,“正是对社会过渡期变化太快不适应的表现”。
我们的家庭制度“是社会创造性活动的一部分,我们正以这些活动去适应并建设新
的文明”。[注]一位哲人曾说:理想和现实总是存在差距的,这需要我们的激情去
填补。面对现代化过程中已经和将要出现的种种阵痛,我们没有理由失去信心。我
们应该也能够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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